2005年11月8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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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马公安局长写下数十万字“忏悔录”
曾飞

  2005年10月28日,山西省阳泉市中级法院对临汾市公安局原局长邵建伟涉嫌受贿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9月至2004年3月,被告人邵建伟利用职务之便违法为暴力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买官卖官,收受私营企业主贿赂,以竞选太原市公安局局长需要资金为由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等,涉及金额共计折合人民币480万元。笔者飞赴山西对这起轰动全国的案件进行了采访。
    
  回首昨日
  他是个“拒收百元”的好警察
    邵建伟的升迁之路充满传奇。
    1978年8月,邵建伟在太原南郊一个小山村插队时,考上了山西省人民警察学校,成为这所学校的首批学员。毕业后,他被分配到太原市公安局北城分局杏花岭派出所工作。那一年,邵建伟23岁。
    26岁时,身为派出所普通户籍员的他升任敦化坊派出所所长。33岁时,邵建伟又由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一跃至北城公安分局副局长,直至局长,成为当时太原公安系统最年轻的局长。
    在邵建伟的师长、亲朋看来,邵的仕途之所以通畅,缘于他的能干加巧干。邵建伟本人在回忆自己早期的公安生涯时,也不无感慨:“当时,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一名像电影《今天我休息》里的马天民那样的好警察。”
    翻开邵建伟的早期人生档案,亮点确实很多。1983年,“严打”斗争中,初出茅庐的邵建伟接连侦破多起大案,被授予二等功。在他任职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期间,该局荣获了“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当年的邵建伟,还能够一身清廉地对那些请吃请喝说“不”,其事迹甚至上了报纸头版。
    那是1983年的一天,辖区内一位老人找邵建伟给他的儿子办户口,邵建伟按照规定把办好的手续送到了老人手中,老人感动之下,非要送给他100元表示感谢。邵建伟当时的月工资只有48元,但他坚决拒绝了这番好意。过意不去的老人,就悄悄写了一封感谢信投给了报社。不久,当地报纸报道了这一事迹。
    斗转星移,物是人非。谁能想到,当年“拒收百元”的好民警,会在20多年后,因涉嫌收受巨额贿赂锒铛入狱。
    
    不安不甘
  金钱诱惑下激情变色
    事业顺畅、仕途平坦,那时的邵建伟对公安事业充满了激情。但是,这份激情一旦遇到外界环境的刺激、碰撞,马上变了颜色。
    由于工作关系,他结识了不少私企老板,他们的“潇洒”令邵建伟心里不平衡起来:“有职有权固然好,但到60岁一退休什么都没有了,不如有钱,永远是自己的,身后还可以留给家人和孩子。”
    随着邵建伟的地位越来越高,权力越来越大,“一席酒宴、一次旅游、一叠人民币”的诱惑越来越多,他逐渐由最初的“严防死守”变为顺其自然。
    在一份忏悔书上,邵建伟写道,对于送上门的钱物,初期的“一律拒绝”很快过渡为第二时期“收了心不安,不收心不甘”。
    接下来,就是“柳暗花明”的第三时期,“收了放心,不收安心”。“我求别人办事要送钱送物,别人求我办事送钱送物,天经地义,合情合理。”这个时期的邵这样认为。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12月14日,犯罪嫌疑人任帅因涉嫌绑架公安民警被留置在杏花岭公安分局,任帅的亲戚、“山西涉黑第一案”中的主人公“三马虎”通过中间人找到邵建伟,希望为任帅办理取保候审。4天后,任帅被取保,“三马虎”备好的5万元感谢费也被邵笑纳。1997年7月6日,犯罪嫌疑人吴冰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杏花岭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吴冰之父吴元(已被判刑)送给邵建伟10万元,不久邵建伟给吴冰办了取保候审。
    1995年9月到2001年6月间,杏花岭公安分局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干部调整。为了加大保险系数,先后有28名公安民警用各种方式给局长邵建伟“表达了心意”,邵共收受钱物折合人民币63.66万元。据了解,当时民警升中层副职一般送3000元至2万元;升中层正职送1万至5万元;升一个副局长送10万元。
    
    自恃聪明
  边表清白边受贿
    熟悉邵建伟的人说,争强好胜的性格既成全了邵建伟,也葬送了邵建伟。
    2001年4月,一场来势汹涌的打黑风暴席卷太原。当年12月,素有山西“黑老大”之称的“三马虎”在打黑专案组的艰苦围剿之下落网。2001年6月,邵建伟调任临汾市公安局局长。不久,临汾各县区公安局领导开始大交流。2003年,一场轰轰烈烈的机构改革又在临汾市公安局拉开战幕。据检察机关指控,从2001年6月到2004年3月,临汾市公安局共有13名民警为使自己在提拔调整中得到照顾,向邵建伟送钱送物共计人民币52.03万元、美元1万元。其中,他提拔一个市局副局长收受贿赂17万元;平调一个县局局长收受贿赂2万至5万元;提拔市局中层正职收受贿赂2万至5万元;提拔一个市局科级干部收受贿赂1万元;提拔一个县局正职收受贿赂1万元。此外,邵建伟在担任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及太原市杏花岭公安分局局长期间,还非法收受两名私企老板人民币13万元、价值29万元港币的高档手表5块,以及接受他人为其支付的集资房款8.96万元。
    新一轮的举报纷至沓来。但邵建伟错误地认为,他和行贿人之间“一对一”的模式堪称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纪检监察部门即使查处也不会形成证据。“这种想法对我长期的违法违纪行为起到了关键的技术支
    撑作用。”邵建伟向办案人员坦言。邵建伟后来才惊觉,“收一个人的是一对一,收的人多了,就成了一对几十。即使被查处的概率是万分之一,但一旦轮到自己头上,就是百分之百啊!”只是,这悔悟来得太晚了!
    2004年1月17日,“三马虎”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死刑。“三马虎”不服,当庭提出上诉。两个月后,邵建伟被中纪委、山西省纪委办案人员带离临汾。
    
    东窗事发
  写下数十万字“忏悔录”
    就在山西省纪委于2004年9月通报邵建伟案不久,原太原市委秘书长王国武被山西省检察院立案侦查。曾多年担任杏花岭区委书记的王国武被传与邵建伟有“非正常经济往来”。王国武之后是侯伍杰。原山西省委副书记侯伍杰被指在任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期间,为邵建伟谋取太原市公安局局长提供帮助,收受邵建伟10万美元、一块价值58320港元的百达菲利牌手表和两万元礼金。
    此前,经中纪委决定并报中央批准,侯伍杰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省人大代表资格也被罢免。
    邵建伟案是在中纪委监察六室的直接指挥下,由山西省纪委“2·10”专案组查办的。
    据一位办案人员介绍,归案后的一个月,邵建伟也曾有过反侦查之举,在专案组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下,邵放弃了无谓的“抵抗”,开始如实交代问题。他对办案人员说:“面对你们义正词严的追问,我无言以对,心服口服。”
    在配合专案组办案间隙,邵建伟“笔耕不辍”,写出了一份数十万字的“忏悔录”,并向组织请求,希望作为反面教材警示世人。
    “恶莫大过贪,祸莫大过不知足”,邵建伟说,“金钱一度左右了我的价值取向,使我失去了自由。现在看来,与自由相比,金钱是多么微不足道啊!”“我南辕北辙、缘木求鱼地追求幸福,最终却成了最不幸福的人,这是多么巨大的讽刺!”
    邵建伟自幼丧父,母亲一手将5个儿女养大成人,邵建伟曾经是全家人的骄傲,而现在,在77岁的老母亲本应安度晚年的时候,却给她带来“天塌一般”的灾难,每忆至此,邵建伟总是仰天长叹,悔恨的泪水无数次打湿双眼。邵建伟说:“太多的对不起,让我的心灵永不安宁。”
    2005年10月28日上午,山西省阳泉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邵建伟涉嫌受贿案。庭审中,面对起诉书所指控的50余笔贿金,邵建伟声音洪亮,语调平静地回答:“我没有异议,所有指控全部是事实。”
    公诉人在法庭上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的邵建伟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被告人邵建伟归案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属重大立功行为,可以减轻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在检察机关立案前主动退交全部赃款及非法所得,可以从轻处罚。”一直凝神谛听的邵建伟眼角顿时湿润了,他低下了头,继而又扬起了脸,似乎想“拦截”夺眶而出的眼泪。在作最后陈述时,邵建伟说:“我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万分,一切都是我咎由自取……”
    当日的庭审进行了4个小时,法院最后宣布择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