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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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记者究竟要建设什么样的“小康社会”
本报独家揭开利用非法出版物敲诈勒索案真相
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何满祥

  8月20日,杭州某茶馆。吴正有和几位前来求助的余杭村民吃饭喝茶。饭局从上午10点一直持续到下午2点,吴正有眉飞色舞地吹嘘了好几个小时:我是《中华新青年》杂志“浙江特刊”总编,这次在刊物上刊登了批评丽水的文章,丽水市委书记和莲都区委书记都来找我,我都不予理睬。
  就在他们旁边,丽水莲都区公安分局的民警们也在“喝茶”。他们一边听着吴正有吹牛,一边等待着抓捕他的时机。
  这一天,这个利用非法出版刊物进行诈骗、敲诈勒索的假记者落网。随后几天,莲都警方陆续将《中华新青年》北京总部“社长”祝万祥、 “‘浙江特刊’副总编”潘春雷、“丽水采编点主任”王贤勇等人抓获。

  大牌“记者”开价10万
  今年6月初,丽水来了一名“记者”。此人自称是《中华新青年》杂志“浙江特刊”总编吴正有,此次是要对一起暴力抗法事件进行“曝光”。
  吴正有所谓要“曝光”的事件发生在今年5月。一些村民非法阻挠村民公寓安置用地测量工作,个别人甚至对在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实施暴力,致使多名民警受伤。莲都区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对徐某等3人予以刑事拘留。
  事件发生后,有几名曾参与事件的村民找到吴正有。吴正有收取了5000元“差旅费”后,与某报农村版的聘用人员卜军一起前来“采访”。
  在尚未查清吴正有的真实身份之前,莲都区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与其进行了沟通,希望他本着尊重事实的态度,客观公正地进行报道。但吴正有却借机对政府部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称这一期杂志已经排版印刷了6000册,每册15元,如果不发行,政府要以9万元全部买下作为补偿;二是要求当地政府以宣传费的名义,报销差旅费等相关费用1万元,三是提出释放因妨害公务被批准逮捕的3名村民,至少也要放一人;四是因吴正有的母亲曾在当地当过居委会干部,吴要求当地民政部门重新处理其母的经济补助问题。
  当这些极其荒谬的要求被当地政府拒绝后,吴正有随即在所谓《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上以农民来信的形式刊登了《农民的呼声》《以权代法   法理何在?依法检察   还我人权》两篇内容严重失实的文章,并携带刊物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机关施压。

  假刊物三年敛财数百万
  吴正有完全有悖于记者基本素质的做法,引起了莲都区宣传部门的注意。他们向上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了汇报。经有关部门查证,很快就发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从未批准成立过所谓的“中华新青年报业集团”,《中华新青年》杂志系盗用原河北省《乡镇企业研究》已作废刊号出版的非法出版物,吴正有也不具备记者身份。
  8月19日,莲都区公安分局对吴正有敲诈勒索一案立案侦查。一个隐藏了3年多的非法“杂志社”浮出了水面。
  要说《中华新青年》的创办,得从它的“社长”祝万祥说起。40岁出头的祝万祥是萧山人,办过企业。从2002年起,祝万祥在北京创办非法出版物《中华新青年》。
  记者在莲都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看到了这本杂志。杂志里充斥了宣传企业、学校、旅游景点、社会名人的广告“软文”,文章的字体也大小不一。
  可祝万祥就是凭着它赚了大钱。2004年底,祝万祥打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旗号,以《中华新青年》作为主办单位之一在北京创办“新理念、新思路、新发展”的“三新论坛”。
  为了拉赞助,祝万祥向全国各地数十家企业发出了邀请函,说要推选企业主作为“全国十大民营企业家”到北京参加“三新论坛”,并称论坛上将会有中央领导参加。作为代价,企业需要缴纳一笔为数不小的会务费。
  经莲都警方初步查证,从2002年开始,祝万祥即伪造记者证、盗用刊号非法出版《中华新青年》,并通过举办活动、商业策划、宣传报道等方式非法牟利,至今已陆续出版过27期,非法敛财近200万元。

  非法炮制“浙江特刊”
  2004年7月,丽水人吴正有认识了祝万祥。吴正有翻阅了《中华新青年》杂志后,觉得杂志非常“大气”,另外“祝万祥通过办这个杂志,已经在北京有了2处房产”,于是决定在浙江办一个特刊。双方商定由吴每期上缴2万元“管理费”,在浙江办《中华新青年》“浙江特刊”,前后出版了3期。
  吴正有邀请在杭州经营卡拉OK厅的潘春雷参加,并约定所得收益两人五五分成。在“总社”为他们提供了几张桌椅后,吴正有租用了一处办公室作为办公地点。吴正有还向社会招聘了2名员工,专门从互联网上下载时事新闻和领导人的照片。
  “浙江特刊”的第一笔业务来自诸暨某学校。在与学校的谈判过程中,吴吹牛说,他们的杂志在浙江全省发行,在北京也有不错的发行量。听了鼓吹,校长最终以1万元的价格在杂志上刊登了一篇宣传学校的文章。
  而事实上,吴正有的非法杂志是不可能公开发行的。三期“浙江特刊”杂志共为四五十家企业、团体、个人做过宣传报道,每一期吴正有只给被宣传对象寄送几本杂志。而被宣传的单位和个人一般要拿出几千到几万元不等的宣传费用。
  不到一年时间,吴正有和潘春雷仅收取“宣传费”就达20余万。此外,吴正有和王贤勇还根据祝万祥提供的记者证样本,非法制作了200本假冒的记者证,对外宣称只要交5000元“押金”,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中华新青年》的记者。
  除了“宣传报道”,吴正有还以“全国性刊物大记者”的身份自居,大肆骗取钱财,同时还以对负面问题进行曝光为要挟,对企业和政府部门进行敲诈勒索。

  警方取证面临困难
  2个月来,专案组民警马不停蹄地调查取证,工作量大且烦琐。
  而部分被骗企业的不配合也给警方工作带来了难度。在此案中,没有一家被骗单位和个人去核实过《中华新青年》杂志以及其记者身份的真实性,他们被鼓吹出来的光环迷糊了双眼,心甘情愿拿出巨额资金在非法杂志上进行宣传。直至面对前来调查取证的警察,一些企业家仍然不愿相信自己上当受骗的事实,甚至拒绝配合警方的调查。一名萧山企业主甚至当面指责民警:“你们警察在搞什么名堂?这么大一家杂志社怎么可能有假!”

    采访后记:记者见到了被关押在看守所里的祝万祥“社长”。他很“富态”,精神很好,说话有些口吃,但不影响他吹嘘自己3年来所从事的“事业”。他认为自己在从事一项光荣的事业。他说,自己这么做全都是为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他举办的论坛是为了中国农民的增收。
  至于收钱,他回答道:“任何一项活动都需要企业的赞助,这很正常。”只有在被问到杂志的合法性和记者的职责时,这名口才不错的“社长”才也有了片刻的沉默和尴尬的表情。
  记者突然明白了这么多人上当的原因:在一个顶着光环的人面前,很多人都会有失去正确判断力的时候。只是,没有一个骗局可以骗到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