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天网大过捕鸟丝网
德森

  16日,德清县林业局森林派出所接到举报,有人在山上张网非法乱捕鸟类。派出所民警当即前往武康镇城山对张网捕鸟的现场进行全面守候、搜查。当场抓获一名嫌疑人,缴获非法捕捉的鸟类近百只,其中有不少猫头鹰、游隼、红角等国家二级保护鸟类。
  当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被现场残忍的景象惊呆了,许多平时不常见的鸟类在一张长约70米,高约3米的“网墙”中挣扎,发出凄凉的叫声,随即,执法人员将不幸落入陷阱的鸟儿从网上“解救”下来,有些则已经奄奄一息了。
  随后,执法人员在搜查过程中又发现,在附近还有一处较大的“网点”,两个山头相距约数百米左右,高约3米的丝网横跨山头,而且在网的边上还安置了一处藏身地,可谓是“用心良苦”。在这张巨网中执法人员又解救下来50余只鸟类,其中有10多只已经死亡,多半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据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儿子周某交代,父子俩在城山山头上共设置了4处捕鸟点和1处藏身处。他们从嘉兴海盐来德清设网捕鸟,再把捕获的鸟类运回海盐某市场销售。
  本次行动中森林派出所当场依法收缴猎捕网具54套、长近千米;对收缴的野生鸟类其中具备野生生存能力的当场放飞,对不具备野生生存能力或受伤的野生鸟类将送交杭州市野生动物救治中心救治,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再行放飞。
  我国现行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一种犯罪行为,应负刑事法律责任。目前周某已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