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2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1年投诉2次 民警将被调岗
王姝

  自12月1日起,公民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如发现有问题可向指定部门举报、投诉。一年之内被投诉两次,如属实将受到行政处分,并调离岗位。
  昨日,公安部发布《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该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中写明,公安机关鼓励个人、组织参与对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监督。公安机关将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举报和投诉制度,公布投诉电话或者信箱。举报查证属实,公安机关将给予奖励。受理行政许可的过程中,公安人员如一年内受到二次以上投诉,且投诉属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受到行政处分,并视情况调离行政许可工作岗位。
  据公安部法制局负责人介绍,《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是基于《行政许可法》制定的规章。此前,一些法律虽对涉及公安的行政许可事项有相关规定,但不够具体,《公安机关行政许可工作规定》细化了公安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的各个环节。
  新规定详细说明了行政许可听证环节。公安机关可举行听证的范围有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举行听证的事项,或者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安全等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