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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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桥与问责
梁守泰

  耗资5400万元建成的钟祥大桥,设计使用50年,仅用了11年就成了危桥,就得花3300万元将主桥拆除重建。谁该对该桥的“早夭”负责?目前,钟祥、荆门和武汉十多个相关部门和单位,均未表明打算问责此事。大桥的业主单位是钟祥市政府,记者约见数次才采访到市政府一位主要负责人。这位负责人称,钟祥大桥拆了就拆了,媒体没什么值得关注的;拆座桥是正常的事(据10月15日《楚天都市报》)。
    由政府斥巨资建起的大桥,才10多年就需要重新大修,离计划使用期限相去甚远,这不是小事。它在社会上的影响,对政府的声誉,都会产生很大的负面作用,绝非“不值一提”。当地官员居然把反常视为“正常”,漫不经心地试图搪塞过去,这是很不正常的。
    面对如此“尴尬”的境况,当地政府应当高度重视,正确对待:一是认错。公开承认错误,向民众道歉,向上级检讨,有错即改,善莫大焉。二是问责。事情尽管已经过去了一段时间,但当初桥梁的设计、施工、监管者和有关政府官员,恐怕大多数人还在,谁应承担责任,查个水落石出,决不庇护,严厉追究。三是总结。回顾一下从决策到设计施工,再到政府监管,到底是哪个环节、哪些部门和人员出了问题,认真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与此相反,视反常为“正常”,既不认错和问责,也不吸取教训,想关起门来偷偷渡过“难关”,实质上是对重大过失的麻木不仁,对责任者的姑息纵容,对民众的不负责任,必将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和干群关系。
    不肯认错和问责,当然有“难言之隐”。你想,虽然是过去的事情,但有的责任人也许还官在其位或高升了,有的责任人可能已经不在,追究起来牵涉面广、难度大,耗时费事。于是乎,就来了个“模糊”处理,息事宁人。然而,不要忘了,那几千万投资是纳税人的血汗钱,浪费巨额财政资金简直就是犯罪!所以,我们决不能因为问题复杂而却步,更不能为了“保护干部”而置民众血汗与民愤于不顾,而应本着对政府、对民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和处理任何对不起民众的事情,包括已经过去了的事情。
    看来,时至今日,认错和问责在一些地方和官员那里仍然难以实现,它既需要一定的勇气和胆识,也需要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更需要上级部门及领导的重视和干预。但不管怎样,问责制毕竟是预防和解决问题不可或缺的利剑,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必须坚决实行。面对极不正常的现象,我们没有理由视之为“正常”,忽视政府威信和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