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7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喝完喜酒揍司机丢了工作气死妈
少君 严剑漪

  李某刚刚喝完朋友的喜酒,就和侯某一起对出租车司机乱耍酒疯,最终害了自己也气死了母亲。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起出租车司机张某诉李某、侯某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审理中,张某感叹李某的母亲不幸去世,最终和两被告达成了庭外调解协议。
  李某和侯某均系江苏人。李某中专毕业后来沪打工,由于为人机灵很快在外高桥保税区一中外合资公司找到了工作,并经过一番努力得到了公司上级的赏识,月薪达到三千余元。
  今年4月23日晚,李某与侯某喝完朋友喜酒后,站在浦东新区夏碧路附近招出租车,恰遇巴士公司司机张某驾驶车辆经过,但张某看了一眼后却没有停车。李某大怒,追上去拦住车辆,责问张某,张某回答道:“看到你们都喝得醉醺醺的,不想把车弄脏。”李某一听,劈头就给张某一记耳光,并和侯某一起出拳殴打张某,致使张某头部、身体多处受伤。后李某、侯某被治安拘留,公安机关决定对两人进行劳动教养各一年。
  同年6月9日,司机张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和侯某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共计6000余元。
  审理中,张某与李某、侯某达成庭外调解,由李某赔偿张某人民币1000元。
  李某父亲来沪支付赔偿款时,面容悲凄并且臂带黑纱,经法院询问后方知李某母亲因儿入狱悲愤交加,气急发病竟然不幸去世。原告张某听闻后,最终收取了李某人民币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