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4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五版:深度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供货商已成“高危行业”
宗和

  商务部等11个部门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这项旨在整治零售商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的专项行动,或许将对一些“类金融”商业企业以沉重打击,并对商业流通各方带来深远影响。
  零售商和供货商的冲突正越来越触目惊心,目前部分零售商的霸术有所收敛,但还无法判断这种让步是他们的权宜之计,还是零售商懂得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真知。
    
  拖欠货款
  从去年10月开始,林江就没了工作,他生活中惟一的内容就是追债。
  在广州家谊超市有限公司的1000多家供货商中,他的欠款并不算多,只有区区100多万。然而不幸的是,广州之前发生的一连串超市关门事件,他都有“货”参与,全部欠款加起来起码有200万到300万。林江说,他现在手里的最后一根稻草就是家谊的货款,如果拿不回来,他很可能倾家荡产,“如果真是这样,我连跳楼的想法都有”。
  自去年以来,全国初步统计的倒闭超市有150家,拖欠货款高达近百亿元,供货商欲哭无泪。“超市个个都像地雷,我们不清楚它什么时候爆,只能一边做生意,一边烧香拜佛求超市别关门。”林江说。
  与林江同样濒临破产的供货商还有几十位,他们都曾经被长期拖欠货款。在他们眼中,这种拖延结算已是家常便饭。作为地方龙头老大的家谊超市与供货商签订的合同中结算期是3个月。如果再加上供货商与超市对账、开票,一来二去,最长的结算时间可达105天。
  林江说,零售商这种没有信誉、不守商业规则的做法给供货商带来了灭顶之灾。当初手拿现金一手交钱一手进货的众多零售小店摇身一变,店铺越开越多,名气越来越大,供货商当初的激情追捧也不得不变成无奈的就范,否则前期套牢的真金白银就会石沉大海,犹如套牢的股民进退两难。

  风险转嫁
  逢年过节,超市都要向供货商收过节费,供货商邱明说,公司每年要交的杂费是销售额的15%至20%。每次结算,超市都直接从货款中扣除,超市扣多扣少,基本不打招呼,账目有出入,没有解释理由。
  “现在,超市开新店基本不用自己掏钱,开店费、促销广告费等,每个供货商最少给5000元,1000个供货商就是500万,1万平方米的超市最少有2至3万个新品。开店有钱收,关店没钱退,于是,要是超市资金流出现短路就再开一家新店,过几个月关掉,换个地方再开,以此圈钱。”以致连普通消费者都能感觉到一些零售商开新店的热情近乎疯狂。邱明认为,这种近似抢钱行为的直接后果是将风险转嫁给了无数个供货商。
    
  物极必反
  有道是物极必反。去年10月,百余名供货商围堵诺玛特华超市南区总部,几乎将办公室的玻璃门冲破;家谊超市关门后,几百家供货商集体抗议;前不久,网上有人在召集广东某台资超市的供货商,声讨零售商“罪行”,计划集体追讨拖欠货款,如果供货商一哄而上,这家超市难免就此倒下。
  据说,已有超市也开始反思与收敛。以前的通道费用大都是超市直接强加给供货商的,无论同意与否,现在,一些零售商愿意与供货商坐下来谈判,可以谈到条件满意后进场。另外,一些国内外大卖场也不再强制供货商签定全国合同,同意分拆进行。一位供货商表示,总的来看,现在零售商的行动在迎合市场,这或许与之前一连串超市倒闭事件有关。
  然而,目前还无法判断这种让步是零售商为求自保的权宜之计,还是一连串触目惊心的事件让零售商开始懂得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

  政府干预
  财务数据显示:一些连锁王国完全靠供应商的资金在支撑着,并用供应商的钱来疯狂扩张。零供之间的这种非理性、非规范的商业关系,不仅损害了供应商一方的正当利益,而且正在损害着市场经济后形成的新的工商关系。
  9月22日,商务部网站在醒目位置挂出“商务部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印发《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欺诈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一场针对零售商的整肃风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商务部等11个部门决定用一年左右的时间,集中整治商业零售企业恶意占压、骗取供应商货款的欺诈行为。
  对于政府的这一举动,供应商纷纷叫好:零售商占款问题已成为行业“肿瘤”,是到了“动刀子”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