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0月13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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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出市长权力清单
胡国强

  不久前,河北邯郸市公布了一份包含92项权力的市长权力清单。此举力图将政府权力置于阳光之下,提高权力的透明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该举措在吸引公众广泛关注同时,也引起了人们对行政权力监督的深层次思考。
    
  首张市长权力清单浮出水面
  登录邯郸市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市长王三堂简介下面的行政职权目录十分醒目:改变土地用途批准;使用耕地取土批准;在规定期限内因特殊情况挖掘城市道路批准;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批准……细细数了一下,总共92项行政职权。
  眼下,一场变革正在邯郸市政府内悄然而起:全市政府本级和其行政部门的所有行政职权正在被全面清理,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搞清楚市长的权力究竟有多大。这一切,似乎在冲击着人们的旧有观念,市长不应是权力无边的象征。
  事实上,邯郸市对所有行政职权进行了大清理。据初步统计,全市清理出行政权力2193项,保留367个行政许可项目。此次改革,邯郸市把所有行政职权划分为8类,即行政许可权,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行政处罚权,行政事业性收费权,重要事项(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等)决策权,部门内部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权,财务支配、物资采购等管理权以及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
  此外,该市还编制行政职权流转程序图。包括市长、副市长在内的每项行政职权行使的启动原因、各项条件、先后顺序和职权行使时机和方式等,用图示方式标明,一目了然。
  邯郸市一位官员称,“权力运行流程图”的核心是把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细化,细化的不仅是权力,也是责任。这些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都置于阳光下,时时处于法律和民众的监督之中,权力便不会腐败。
  《中国青年报》8月8日刊登《市长权力究竟有多大》一文,是激起舆论波澜的第一粒石子。该文对河北省邯郸市全面启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机制进行了系列报道。“对市长确权、限权,会使权力边界更清晰,邯郸的做法,系统、大胆、主动!”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莫于川教授在接受该报专访时评价。
  该文经各大媒体和网站转载后,更多的评论纷至沓来,肯定其积极意义。《法制日报》署名周文生的文章评价,行政公开可以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侵害公民权益和腐败。邯郸市对市长、副市长的职权界定后,就不会轻易发生“批阅代劳”和部门“留用”的情况了,建设工程招标内容和程序予以公开,就使各方“无法作弊”。
  此外,邯郸市的一个鲜明创新是许多媒体没有论述到的。如何解决对权力制度监督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如何提高权力监督的效率和降低权力监督的成本?邯郸市跳出单一制度为中心的思维框架,尝试引进技术理性,希望能在技术理性与非技术理性的综合中来寻求权力监督的新出路。例如,用计算机替代传统的工作方法,形成一个程序规范、结构合理的运行流程图,便于操作和应用。网络技术的广泛应用缩短政府部门与社会民众之间的距离,改变了权力运作方式,使行政机关的职权、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过程、时限、监督方式等均为社会公众所知悉,从而可以有效防止信息黑洞的出现。

  行政权力流程图匡定权力边界?
  邯郸市市长王三堂坦言,清理后的权限比预期的要少,在工作量上感觉要轻松一些,但同时感觉又不轻松,压力感和责任感更强了,因为“人民群众能更好地对政府实行监督,这就促使政府要更加慎重地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
  而权力重新界定之后,职责更加明晰,“比以前更清楚哪些该管,哪些不该管,哪些应该管到什么程度。不该管的要去掉,该管而以前管的不到位的,要把它进一步管起来。”
  有人提出疑问,尽管有了市长的权力清单,但如果市长越权了,谁来监督制约?光靠行政权力流程图能管得住吗?
  显然,要实现对滥用权力的限制,仅仅给权力定性定量是不够的,就好比,仅仅给马匹划好跑道并不足以使其循规蹈矩,如果一匹马野性难驯,它在划定的跑道里也可以撒野。权力也一样,如果官员居心不正,对其手中权力的制约不到位,他就完全可以在其职责之内,利用其合法权力,做出损公肥私的勾当来。比方说,滥用当地重大项目、资金分配、资产处置的决策权。
  其实,政府官员有92项法定权力也好,有100项法定权力也罢,关键是这些所有定量的权力必须置于法治程序与民意约束之下。如此,官员权力不管定量多少,都不容易被滥用。
  在法律缺乏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及其官员会本能地倾向于扩大其权力范围,并倾向于按照自己的好恶行使权力,在个别地方的一些行政部门,形成了“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的现象。“行政权力运作过程存在越权和闲置两种不良倾向。”浙江大学行政管理系张国清教授认为,如何将权力用到恰到好处无疑需要建立起对权力本身的制约监督机制。
  “邯郸的做法是把市长权力量化、让社会来监督,出发点是好的。但‘社会’这个概念很模糊,实践中谁会是有效的监督主体呢?”张国清提出疑问。
  行政权力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其有效性显然有待时间检验。浙江大学行政管理系郎友兴博士认为,社会监督的成本有可能很大。“由于老百姓对政府内部运作不可能足够了解,让其监督政府官员,精力和时间消耗都很大。”他说。
  而且,一些实践表明,如果不是涉及自身利益,很多老百姓不会刻意关心、监督官员行使权力的情况。
  此外,对具有行政权力的部门和人员,如何做到对其决策、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是客观公正的,如何行使政权力运行提高效率,毫无疑问,这些问题有待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