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2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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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录像给办案带来什么?
袁亚平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明年年底前,全国所有检察院对讯问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像。从2000年初,杭州市反贪局首次开始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像,请看——
    
    “讯问嫌疑人实行同步录像,给侦查工作带来了大变化。”9月15日下午,在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章俊说。
    
    固定证据 防止翻供
    韩某受贿案的侦查和起诉,充分显示了录像的威力。办案检察官至今仍记忆犹新。
    杭州市萧山区某局党委书记韩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帮助,谋取利益。2001年8月至2003年春节前,他先后三次在家中收受了这家公司总经理贿赂,总计人民币13万元、美元1000元。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中说,被告人韩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考虑到被告人韩某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谁知,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时,韩某却翻供了,辩称自己只收了2000元人民币和1000美元。
    作为公诉人,检察官在庭审中出示了讯问被告人和证人的全程同步录像,并认为,被告人韩某在法庭上推翻其原来的供述,依法不能认定其为自首。
    2004年7月7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认可了检察院的意见。结果,韩某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其违法所得人民币13万元、美元1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全程同步录像使韩某意图逃脱法律惩罚的侥幸行为,碰上了硬钉子。讯问嫌疑人全程同步录像显示了威力。
    
    提高水平 规范行为
    如今,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表彰全市反贪侦查精品案件,开展反贪优秀侦查员、优秀反贪局评选活动,其中一个必备条件就是: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像规定。今年1至8月,杭州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35件、160人,其中大要案129件、152人,涉案人员县处级39件、39人。全程同步录像是办案中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
    “我是1998年8月到检察院工作的,当时是外行。提高办案水平一直是业务学习重点。讯问全程同步录像太重要了,直接帮助了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三级检察官戴伯先说,“我在监控室看老同志和业务骨干是怎么讯问的。有时通过领导批准,把刻录的光盘放在电脑里看。”后来,他自己办案,就把自己讯问的录像反复看,全部记下来,仔细琢磨,哪些到位了,哪些还不够。
    从去年到今年9月,戴伯先主办了教育和城建系统的案件17件、18人。这位有着18年党龄的检察官,刚刚被推荐为浙江省反贪优秀侦查员候选人。
    走进杭州市检察院的讯问室,整个环境显得简洁、文明、严肃,窗户安装金属栅栏,室内没有呈锐角的器物,有着良好的通风、除湿设施和隔音吸音功能。审讯台上,安装着指挥提示系统和与控制中心联络的装置。两个隐蔽安装的摄像机,能反映讯问人员和讯问对象。讯问监控系统数字化,讯问同步录像全程化,保证讯问图像、声音的质量和数据格式的统一。
    “我们要求同步录像实时、完整、清晰,就是录制高质量,图像清晰、全面,声音清楚、同步。”章俊副局长说。2000年初,反贪局首次开始实行讯问全程同步录像,当时是使用模拟设备进行录像。2002年底以后使用数码设备录像。从一开始就严格规定,首次讯问必须在12小时内完成。
    据介绍,12小时讯问全程同步录像,是检察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传唤、拘传的12小时内,采取全程同步录像,用视听技术全面反映讯问的动态过程。
    讯问时,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用普通话讯问,禁止使用不文明语言。
    讯问全程同步录像必须完整,录制的讯问图像同步显示时间,准确到“秒”。
    讯问结束后,由讯问人员填写《首次讯问情况表》,由制作人员填写《首次讯问录像制作说明》,保管人员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检查讯问录像资料。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查阅、调取、复制或剪辑这些录像资料。
    
    不断完善 逐步推广
    1999年12月14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发出了《关于对贪污贿赂案件首次讯问试行全程同步录像的通知》,要求对自己发现、自己初查、自己立案的贪污贿赂案件首次讯问试行全程同步录像。
    杭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诚民认为,推出这个举措出于多种考虑:能客观、真实地反映侦查讯问的水平,使办案人员做好首次讯问的准备工作;能全面掌握讯问的动态过程,为总结、交流和提高预审计谋、策略,积累第一手材料;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讯问行为,促进依法文明办案,固定口供,有效遏制翻供行为。
    2003年1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安厅要求在全省各看守所内设置检察特审室,由审讯室、指挥室和审讯指挥系统、同步录像录音设施等组成,以确保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依法、文明、安全地进行。
    2004年6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发出通知,决定省、市院和部分基层院试行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在提请批捕、移送审查起诉时随案移送讯问全程同步录像资料。侦查监督、公诉部门在决定批捕、审查起诉时,应把侦查部门移送的同步录像资料作为
    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工作的必要依据,对没有按规定移送同步录像资料或移送不全的,不予受案。
    截至去年底,浙江省11个市院和各县(市、区)院的讯问室全程同步录像率已达100%,超过65%的检察院在看守所内建立了讯问室。浙江省检察机关对讯问监控系统进行数字化改造,以建成全省统一的侦查讯问指挥网,做到图像清晰真实、声音清楚保真、指挥灵敏多样、存录安全可靠、操作简单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