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9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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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商品未贴标志消费者大多漠然处置
购买食品不见“QS”别出手
本报记者 徐晓

  从今年7月1日起,未标“QS”(质量安全)标志的肉制品、乳制品、膨化食品、饮料等10类食品将不能生产销售。前不久,记者对杭州部分超市进行了暗访,发现销售使用旧包装食品的现象依然大量存在——包装没有注明QS标志,贴上了QS标志的商品形式也是各种各样。
  在各大超市中,记者发现,规定的10类食品中多数都贴上了蓝白相间的QS认证标志,但奇怪的是,这些QS标识在不同类食品包装上“表现”得却各不相同。有的QS标识大小不一,有的颜色深浅存在差异,更明显的是有的QS标志是直接打在所售食品包装上,有的则是另外加贴上去的;有的QS标识有编码,有的则没有;同一品牌的产品,有的有QS标志,有的却没有……
  QS“花样”如此之多,难免让人有些迷惑。记者在庆春路的一家大型超市发现,同样是“乐事”薯片,桶装薯片上有QS标志,而纸袋包装的薯片上却找不到。而最让记者惊讶的是,该超市销售的散装膨化食品,有很大一部分都没有加上QS标志。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手工水饺、面包、豆浆等自制食品,却一直游离于“QS”的“辖区”之外,为食品安全埋下了隐患。在几家大型超市,记者看到,无论是正在特价促销的自制面包,还是超市人员现场手工制作的糕饼,在简易的包装上只有食品的价格,其他信息如保质期等全无踪影。
  采访中,多数消费者表示,在购买食品过程中只注重了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对于QS标识并未仔细查看过。记者在走访几家超市时发现,就连超市的销售人员知道“QS”含义的也为数不多,消费者对“QS”的理解更是甚少。可以说,消费者对这一制度的实施显得有些“不领情”。
  质监部门提醒消费者,7月1日后,市民在选购肉制品、乳制品、饮料(含饮用纯净水等)、方便面、罐头、饼干、冷饮(含冰淇淋、雪糕等)、调味品(含糖、味精等)、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这十大类食品时,不要购买未加贴“QS”标志的食品。但是生产日期在7月1日之前且在保质期内的,商家仍可继续销售。
  记者了解到,12月1日后,超市如果销售未获QS认证的食品,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