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电梯工在卖“废纸”中堕落
梁金朋 张光辉

  郑州某医院一个普通的电梯工栗亚明,为蝇头小利,竟然明目张胆地将医院地下室存放的11.19吨病历及财务档案卖给了废品收购站。
  30万份宝贵的医学病历案发后仅追回80余份,其余的被废品收购站转卖到造纸厂后已完全销毁!被盗卖的病历具有重要的历史查考和研究价值,难以用金钱估量。
  近日,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栗亚明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5000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30万份病历不翼而飞
  2005年1月10日上午9时许,郑州某医院信息科女工作人员刘卫清抱着一摞档案资料来到老病房楼的地下室,打开门,拉亮电灯,眼前的情景把她吓了一大跳:偌大的房间竟然空空如也,原本存放在这里的所有病历、财务档案连同装档案的铁皮柜子都不见了!回过神来的刘卫清第一个反应是赶快回办公室向科室主任报告,离开地下室时,她才注意到锁扣有被撬动的痕迹。
  医院保卫科一边安排人员保护现场,一边及时向派出所报案。经过查找相关登记资料,发现丢失的档案包括医院1952年至1992年间的病历约30万份,以及1990年至2000年间的部分财务档案。重达几万斤的东西怎么可能说没就没了?除非有“内鬼”!
  电梯工把病历当废纸卖
  公安民警一番排查之后,在医院老病房楼开电梯的栗亚明很快进入警方视线。被传唤到派出所的栗亚明,很快交代了他在一个月内分四次将病房楼地下室的档案当废品卖掉的事实。
  今年40岁的栗亚明在这家医院做了多年的电梯工,因为有机会在地下室停留,他知道里面存放着一些医院的旧病历档案。2004年11月初的一天,一个经常到医院收废品、名叫“金贵”的人主动和栗亚明搭讪,问他有没有东西卖?栗亚明猛然想起了医院地下室的旧病历,琢磨着能额外挣点钱花。于是两人经过讨价还价,商定每斤0.45元,由金贵负责找车拉走。
  2004年11月7日中午12时左右,栗亚明用一把螺丝刀撬开地下室的门,一番倒腾之后,1500多元“卖废品钱”就装进了栗亚明的口袋。
  事后,栗亚明心里也是忐忑不安,生怕被人发现,但医院新病房楼起用后,已经很少有医院管理人员到老病房楼来,地下室更是少人光顾。于是,栗亚明索性又找到金贵,利用星期天中午的时间,分三次将地下室存放的档案全部卖给了废品收购站,最后一次竟然连20多个装档案的铁皮柜子也按废纸的价格卖了!
  病历价值难用金钱估量
  2005年2月5日,栗亚明因涉嫌盗窃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由于栗亚明盗卖的物品比较特殊,案件起诉到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后,究竟按怎样的案值给栗亚明定罪让法官们犯了难:如果单纯依栗亚明所得5000多元赃款来看,数额并不算大;可被栗亚明盗卖的病历具有重要的历史查考及研究价值,从医学角度来说是无价的,他的盗窃行为对其所在医院及河南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
  最后,由郑州市涉案物品价格评估鉴定中心出具的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书认定:被盗病历档案和财务档案11.19吨,价值10071元。河南省档案局出具的被盗档案属性、价值认定意见书突出强调:失窃的档案属国家所有,是医疗单位的医药卫生档案,是医院各科室病种治疗、护理以及财务活动的历史记录,是不可再生、无从替代、具有重要现实依据、凭证作用及历史查考、研究作用的档案财富,其价值难以用金钱估量。
  综合各种因素及相关部门鉴定意见,法院认定,栗亚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并将窃取的档案以废品的价格销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同时构成窃取国有档案罪和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窃取国有档案的行为,同时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据此,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对栗亚明犯盗窃罪的指控。

  编后:
    栗亚明在明知病历和财务档案不是“废品”的情况下仍将其以“废纸”价格卖掉,其行为无疑是愚蠢的。但这一案件的发生也暴露了医疗单位在档案管理方面的漏洞。
  如果在栗亚明第一次作案后,医院就能及时发现并追回,那么损失就不会如此巨大!而该医院竟然在案发一个多月后才发现档案丢失,其对这些国有档案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