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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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狗”叫板电子警察
——对交通管理的法律思考
张鑫 周姝

  “请注意,前方有摄像监控。”近日,记者搭乘一位朋友的车时,在车上不断听到这样的语音提示。朋友得意地告诉记者,这是车上安装的电子狗“嗅”到电子警察后发出的警报。
    所谓电子狗,专业术语叫“反雷达测速仪”。由于型号不同,有的像钢笔直接插在点烟器上,有的像“掌中宝”手机安装在车头副驾驶座位上方,有的则隐蔽在车上其它地方。当汽车接近安装了电子警察或雷达测速仪的路口时,它就会在300米至1000米范围内提前自动报警。
    据了解,由于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车辆违章处罚的力度加大,电子狗空前热卖,值得管理部门关注。    

    “电子狗”热卖受关注有人欢喜有人担忧
    “电子狗”的热卖引起了社会的关注,人们对此众说纷纭。
    在北京市东直门外大街一条拥堵的十字路口,交通协管员正挥舞着小红旗手忙脚乱地指挥交通。一轮车流过去,他擦了擦汗,放下口哨,对记者说:“安装了‘电子狗’的车主可能更容易出交通事故。原因很简单,有‘电子狗’把关,叫了就正常行驶,离开电子警察的视线就开始超速、违章变道。在这种心理下开车,保不准就要出事!”
    “你是问‘电子狗’?”开了8年出租车的张先生对记者说,“我觉得没必要把‘电子狗’的危害看得那么严重。表面上看,安了‘电子狗’可以逃避电子警察的跟踪监控,但它也能在适当的时候提醒司机该减速了。这和交管部门设置电子警察的初衷不是一样的吗?”
    如何看待“电子狗”的出现?“电子狗”的背后是否蕴含着更深层次的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人士及法学专家。
    
    “电子狗”产生源于电子警察专家建议相关立法应跟上
  “‘电子狗’和电子警察是一对矛盾,只要有电子警察,就会存在逃避电子警察产品的市场。”交通管理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丁立民对记者说,“‘电子狗’的产生就这么简单。”
    丁立民告诉记者,在国外“电子狗”很早就有了,还有一种叫作“夹牌照”的东西,对电子警察反光,使电子警察探测不清车牌号码。这些装置出现一段时间后基本都被各国立法禁止了。
    “‘电子狗’当然要被禁止”,看出记者的疑惑,丁立民干脆地说,“司机使用这种装置的动机一般都是为了规避执法,在窥测到电子警察的时候减慢车速,在没有电子警察监督的时候可能就作出超速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还有‘夹牌照’,让电子警察看不清车牌号码,这是故意遮挡车牌号码,属于违法的行为”,丁教授补充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应予以处罚。”
    丁立民无奈地说,“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电子狗’的法律规定。”
    丁立民强调,“依法行政要求行政处罚时必须有依据,对这方面的立法必须及时,必须跟得上”。
    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认为,“电子狗”是一个新兴事物,“电子狗”所用的频率有可能违反国家关于无线电管理的规定;此外,“电子狗”多用于规避执法,因此,他建议人们不要轻易使用。
    
    “电子狗”凸显深层管理问题执法方式应变被动为主动
    “‘电子狗’的出现反映出我们的管理存在问题,这才是我们真正要重视的问题。”丁立民对记者说,正是电子警察所代表的管理方式出了问题,“电子狗”才应运而生。“目前很多地方认为电子警察越多越好,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电子狗”针对电子警察执法,让交通管理变得很被动。丁立民告诉记者,“解决这个问题,应当转换思维,化被动为主动”。如何化被动为主动,丁立民给记者举了两个例子。在大连市,交管部门在很多道路上立警示牌,明明白白地告诉你,这个地方在一定范围内有电子警察。而这些牌子所标明的内容虚虚实实,有的有电子警察,有的只是幌子。这样,有真有假,很好地起到预防违章和违法的作用。
    “闯红灯、压双黄线被交警罚款扣分,自己没什么说的,但仅仅是一般的违章如超速,就被罚了款,心里肯定会老大不舒服,那还不如使用‘电子狗’省心呢。”一位司机向记者说出了心里话。
    丁立民说,这位司机的想法反映出我们执法方式存在的问题。“如果一开始我们不罚款,而是警告
    ,司机就比较容易接受。如果这个受警告的司机在后来又违章了,根据他曾受过警告处罚的记录再罚他,他就会比较服气和容易接受,也就不会想买‘电子狗’来规避执法了。”
    丁立民告诉记者,很多司机买“电子狗”主要是为了在超速、变道等轻微违章时不被电子警察抓住。我们如果很好地解决了轻微违章问题,“电子狗”存在的基础也就被动摇了。
    “电子警察所引发的‘电子狗’现象,还蕴含着现场执法与非现场执法的区别。”丁立民说。
    丁立民告诉记者,非现场执法可以弥补人力的不足,但并不是有了电子警察就可以忽视现场执法,把执法都交给电子警察。现场执法能够起到及时纠违的作用,这是电子警察这种非现场执法方式做不到的。“电子狗”的出现,某种程度来说正是电子警察的负面影响带来的。
    丁立民告诉记者,在现场执法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下,电子警察仅仅对严重违法的行为进行监督,而不针对轻微违章行为。那么“电子狗”与电子警察之间的矛盾基础就不存在了,至少“电子狗”的市场会小很多。
    
    “电子狗”规避限速违反交通管理学
    很多司机使用“电子狗”,目的是为了能够开快些,他们认为在较宽较长的路上不必遵守限速的规定。“这违反交通管理学的基本理论”,毕业于交通工程学系的丁立民告诉记者:“一个很简单的道理是,上游路段开得很快,很容易造成下游路段大堵车。这就是交通管理学认为的各点压力均衡、兼顾上下游的规则。一两个点不均衡的话很可能致使整个路网瘫痪。”
    “如有一个一千米的路段,如果不限速,速度差就会加大。”丁立民解释:“速度差是交通管理很重要的参数,实践表明如果速度差过大很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因此一定要使每辆车的速度接近车流的平均速度,这样才能够使整个交通运行达到畅通。”
    “但很多司机并不这样想,”丁立民无奈地说:“尤其是买‘电子狗’的司机,他就想如何自由自在地开车,认为6个或者8个车道的路没有必要把速度限制得很低。”
    “所以,在宣传遵纪守法的同时,也要让老百姓多了解一些交通管理学的知识。这种知识其实大家一听就懂,只要我们宣传到位,人们会理解的。”丁立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