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扯下“皇帝的新衣”
远新

  为了让儿子的出国之路走得更顺畅些,四川乡城县的刘新明在别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盗用一侨属女子牟海晏的姓名和肖像,通过婚姻登记机关将儿子刘新波登记为牟海晏的丈夫。近日,乡城县法院在宣告该婚姻登记无效的同时,判令刘家和婚姻登记机关在县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并一次性赔偿牟海晏经济损失25000元。
    
  世所未闻
  莫名其妙成了陌生男子的妻子
  牟海晏今年32岁,其父亲牟在法有一个在美国定居的哥哥。这位大伯父一直没有婚娶,也没有子女,便打算把名下的财产留给侄女牟海晏。2005年5月13日,伯父打来电话要牟海晏把相关的证明材料送到美国,以便办理继承手续。2005年5月21日,牟海晏到辖区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的证明手续,却意外地发现自己的婚姻状况一栏中填着“已婚”字样,丈夫名叫“刘新波”。
  牟海晏惊讶万分,自己根本就没结过婚啊,也不认识什么“刘新波”,怎么就成了他的妻子?困惑不已的牟海晏回到家里后,开始寻思一切有关线索。通过对照结婚证底卡上的照片,牟海晏发现这张照片是2004年6月自己在明月照相馆照的。这张照片除了自己保存着底片外,有4张照片是父亲牟在法亲手交给熟人刘新明的,说是帮牟海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刘新明是牟在法的老熟人,多年来两人关系不错。2004年11月,刘新明主动找到牟在法,说要为牟海晏换一个轻松又体面的工作,并说机会难得,需要牟海晏半身照片用来办理调动手续。刘新明拿去照片后,至今不见下文……难道是刘新明将照片动了手脚?那么这个“刘新波”又是他什么人?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牟海晏和父亲觉得问题一定出在刘新明身上,于是决定找刘新明问个清楚。
  2005年5月24日傍晚,刘新明来到牟家。牟家人单刀直入地要刘新明把事情说清楚。刘新明见牟家人态度强硬,知道事情已经无法掩盖了,只好承认确实是自己把牟海晏的照片用来给儿子刘新波办理了结婚证。他之所以这样做,只是想让儿子成为侨属,因为他听朋友说如果有海外关系的话,出国就会容易得多。
  荒唐之极
  偷偷摸摸进行婚姻登记
  如果将盗用牟海晏的姓名和肖像进行婚姻登记的过程比作一场荒唐闹剧的话,那么刘新明就是集编、导、演于一身的全能“艺术家”。他在村文书苟德松、镇干部姚英科和镇民政办的当班工作人员吴某某的配合下,“上演”了这起荒唐闹剧。刘新明有一个很出色的儿子叫刘新波,是村里第一个名牌大学生,毕业后在省城一家大型企业工作。刘新波一直渴望有机会出国再学习,甚至立下了“不出国拿回文凭就不结婚”的誓言。这可把一心想抱孙子的刘新明急坏了,他做梦都想儿子能尽快拿到国外大学的文凭后结婚生子。
  2005年2月12日,刘新明在与别人闲聊时听说,有海外关系的人出国经商、求学都比较方便。刘新明深信不疑,开始动起了脑筋。可是,刘新明的三亲六戚中没有一人出过国,与海外关系粘不上一点边。经过几天的苦苦寻思,他突然想起熟人牟在法不是有个哥哥在美国吗?要想儿子成为侨属,就得与牟家产生某种亲密的关系。通过打听,刘新明了解到牟在法有个女儿叫牟海晏,与刘新波年龄相当,于是就找人去探牟海晏的口风,希望牟海晏能与儿子相好。不料,牟海晏以事业为先、不考虑个人问题为由拒绝了。
  刘新明不死心。2005年3月21日,他邀请牟在法到镇上的小酒馆吃饭。饭桌上,刘新明提出要将儿子过继给牟在法当养子,牟在法一口答应。满心欢喜的刘新明来到民政部门要求办理过继手续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过继养子的年龄必须在16岁以下,否则不予办理。
  刘新明仍不死心,为了能使儿子尽快出国他又想出了一个荒唐的主意,就是暗中把牟海晏和儿子登记为夫妻关系,等儿子出国以后再偷偷将婚姻关系解除掉。
  2005年4月2日,刘新明再次宴请牟在法。酒足饭饱之后,刘新明告诉牟在法他有个远房亲戚在县政府任职,他有办法把牟海晏调到镇政府机关工作。牟在法信以为真,惊喜不已。第二天,刘新明向牟在法要去了牟海晏的半身照片4张,说立即托人去办理牟海晏的工作调动。当天晚上,刘新明就拿着牟海晏的照片来到村文书苟德松家,给了苟德松4000元好处费,从苟德松那里拿到了一份婚姻登记证明书。第二天,刘新明找到镇干部姚英科。姚英科拿着这份婚姻登记证明书到镇民政办领取结婚证。镇民政办的当班工作人员吴某某看在领导的面上,居然在两个当事人都不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了婚姻登记。
  领回儿子的结婚证书后,刘新明精心收藏在柜子里,想等儿子国庆回家后给他一个惊喜。然而,牟海晏的意外发现将他的美梦打得粉碎。
  私了不成
  两被告被判公开道歉
  东窗事发后,刘新明立即提出愿意用赔偿名誉损失的方式私了此事,但遭到牟海晏的断然拒绝。牟海晏随即向乡城县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刘家人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出具结婚证的婚姻登记部门也作为第二被告被她告上法庭。
  2005年8月12日,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最尴尬的是被传到庭的村文书苟德松,他为了私利,不顾国家法令,明知是弄虚作假还出具婚姻登记证明,受到旁听群众的唾弃。法庭没有支持被告提出的“只是包办了他人婚姻,没有构成侵权责任”的辩护,支持原告认为两被告共同侵害了其姓名和肖像权,对其名声造成了损害,并产生了不良后果。
  法庭最后宣告该婚姻登记无效,判令两被告在县级以上媒体对原告进行公开道歉、一次性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5000元。宣判之后,出具婚姻登记证明的村文书苟德松、出面替刘新明去镇民政办领取结婚证的镇干部姚英科和镇民政办的当班工作人员吴某某,都被有关行政部门进行了清退或者降职的严肃处理。

  编后:
    这真的是一场荒唐闹剧,刘新明为了儿子的“奇思妙想”和在法律面前的“奋不顾身”令人惊叹。本来,这场闹剧也没那么容易上演,可是,三个“配角”看在金钱、人情和权力面上的积极配合,使得事情出乎意料得顺利。
  好在牟海晏发现得早,没有引发更大的麻烦。她的明智果决为自己断了后患,也让制造“荒唐”者各领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