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30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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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老字号家族起纷争
“李大同”缘何难以大同?
蓝盾 金琼微

  一提到特色食品糕点,不少温州人会津津乐道谈及浙南名产——瑞安李大同的白糖双炊糕。该“李大同”店号为清代光绪年间(1889年)瑞安人李瑞庆所创,意为“天下大同”。
  然而,一百多年后的今天,李大同双炊糕却难以“大同”,一场持续十几年的商标纷争,正把李大同的后人们卷入一场欲罢难休的漩涡当中。
    
  瑞安出现多家“李大同”
  2005年8月23日,北京中北商标事务所温州分所主任蔡军透露,瑞安李大同老大房和老三房联手状告老五房注册不当商标案,日前已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预计不久后,商标评审委员会将对此案进行审理裁决。得知此消息后,笔者联系到了李大同老三房李定波(已故)的儿子李平,李平向笔者证实了此事。他说,这个案子的当事人主要是他的妹妹李爱香、李爱玲和老大房的堂哥李敬钏,要状告的人则是老五房的叔叔李观成。
  据李平介绍,创始人李瑞庆在1889年开设了“李大同南北海味茶食糖果店”,后由其独子李锦淮继承,1946年李锦淮病故后,由其三子李定波继承。
  1946年李定波接手了“李大同”。1952年,“李大同”由鼎盛走向衰落,随后总店、分号的销售、生产全部停止,“李大同”遣散了几十名职工,清理寥寥无几的资产,整体解散。家族各房也都各奔东西,自食其力。当李定波再次回到瑞安时,已是改革开放之时。李定波又重操旧业,打出了“李大同”这块金字招牌。1980年,经瑞安工商部门批准,李定波在当时的瑞安县新饭店前开起了“李大同”夫妻店。妻子当营业员,他与子女当糕点师制作糕点,并于1984年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因“李大同”的品牌效应及糕点制作的确名不虚传,生意日见红火。“李大同”又恢复了昔日的兴旺气象。
  李定波的弟弟李观成,当时在瑞安建筑公司工作,为增加收入,在其兄李定波处赊去各色糕点少许,拿到瑞安戏院零售,后又与侄子李敬钏合伙,以李观成妻子韩爱华的名义申报了“瑞安市城关镇李大同茶食店”。1989年,叔侄分开独立经营。从此,瑞安出现了第二家“李大同”、第三家“李大同”,“李大同”也发展到了前所未有的辉煌局面。
  李家其他后人有异议
  目前,瑞安市由李氏后人经营的“李大同”共有四家,他们以某某房区别各自的产品出处(李锦淮共生五子,因长子早逝无后嗣,老二称自己为“老大房”),此四家分别是李观成经营的“瑞安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品店”;李敬钏经营的“瑞安李大同老大房食品厂”;李爱玲经营的“瑞安市城关李定波李大同茶食品号”;李爱香经营的“瑞安市飞云李大同老三房食品加工厂”。
  然而在1989年3月,李观成以“瑞安市城关镇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品店”的名义申报了“李大同”商标。事后,家族其他成员认为李观成是叫其他人冒充李定波欺骗了工商局商广科工作人员,得以成功申报了“李大同”商标的。
  据李敬钏介绍,1989年12月,他偶然得知李观成申报了“李大同”商标,但当时还处在异议期,李敬钏当即口头表示异议,并要求撤消该商标。瑞安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当时召集李定波、李观成、李敬钏等人到工商局质证。后经协商,这三房达成口头共识:“本着李氏家族的共同利益能得以确保的原则,由大家共同使用‘李大同’商标。”但李观成事后却拒不在协议书上签字。一来二去,李氏家族其他人错过了对“李大同”商标的异议期。
  侄子、侄女想共用商标
  笔者在瑞安采访时,出租车司机告诉笔者,瑞安有很多家李大同店,生意最好的就是老五房和老大房两家店。笔者在瑞安市区万松西路找到了“李大同老大房”店,李敬钏正在店里忙碌着。“我们这个‘李大同’是一个百年老号,是前辈留下的无形资产。本来我们能用这个招牌就行了,但现在商标被老五房李观成一人独占了,不但招牌不让我打,甚至还不认我这个亲戚,逼得太急了,实在没办法才去告他!”李敬钏生气地说。
  李敬钏告诉笔者,在1983年他和李观成合作开过李大同糕点店。当时他俩都有工作单位,糕点店是以李观成妻子韩爱华的名字去工商局登记的,后来两人因为在经营上发生分歧分开了,各自经营自己的店。“现在你们三家联合告老五房李观成,是吧?”笔者问。“是的,他说我们侵犯了他的商标,他去工商局告我们,而且很会找麻烦。虽说做生意靠的是质量,质量好不愁没销路,但是招牌还是有直接影响的,李大同这个招牌在温州可以说是无人不知!”
  “那你希望得到怎样的解决?”笔者问。“商标、招牌大家一起共用。”李敬钏回答得很干脆。与李敬钏接触后,笔者通过电话找到李爱香和李爱玲,她俩的家人称李爱香和李爱玲的观点与李敬钏保持一致。
  叔叔称商标属于自己所有
  笔者随后又赶赴位于瑞安市区广场路上的李大同(老五房)茶食品店,听取李观成本人对此事的看法。李观成告诉笔者,李平、李敬钏曾经提到他叫人冒充李定波作伪证申请商标,这是子虚乌有的事。他说,李定波1989年因为身体不好把店面转让给他,当时他还向李定波交了1700多元钱的转让费。李观成出示了李定波当年转让给他的门市部营业执照,并说转让一事有证人证实。他说当时自己这一代几位兄弟因为没有人接手经营“李大同”事业,他们家族事业后继无人,所以才决定干下去的。
  对于另外几房的状告,现年70多岁的李观成说:“我注册成功‘李大同’商标是1990年,为什么直到2001年他们才提出异议呢?虽然‘李大同’商标属于我所有,但市场上打着‘李大同’牌子的产品太多了,消费者无法区分,市场秩序混乱,甚至经常出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这非常不利于百年品牌的持续性发展。我也希望能借这次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审理,将这件事搞个清楚,是非总有公断!”“李大同”商标的纷争还在持续,有关的结果还有待国家商标评委会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