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三版:警世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绑架吴若甫的绑匪随身带手铐钥匙
黑丁/文 高志海/摄

  7月15日,吴若甫遭绑架案二审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开庭。一审判决后,该案中的10名被告人有9人提出了上诉,其中包括首犯王立华。
    1977年出生于北京的王立华9岁开始当“老大”,12岁逼妈妈离婚,18岁因抢劫被判刑9年,出狱后纠集大批不法之徒绑架他人,获得赎金后残忍“撕票”。王立华绑架团伙在绑架影星吴若甫后最终落入法网。
    王立华是怎样成为劣迹斑斑的绑匪的?是什么让他如此残忍?如此冷血?
    
  偷钱笼络人心,9岁开始当“老大”
  王立华小时候就很调皮,很霸道,父母觉得他是个孩子,没有刻意地约束他。上学后,并不特别出色的王立华无法让同学顺从他,也很少有人跟他玩。这使王立华很苦恼,他整天苦思冥想:用什么办法让别的同学心甘情愿地追随自己呢?
    王立华手头不缺零花钱,他经常去买糖葫芦吃。有一天,王立华非常大方地给一个同学买了一支,这个同学非常高兴,就像“跟班儿”一样整天围着王立华转。几毛钱就能换来“权威”,王立华见这一招很管用,就用同样的方法笼络了很多同学。被前呼后拥的感觉真的很好,这大大满足了王立华的虚荣心。
    但是,要满足这种虚荣心,需要金钱的支持。平时攒下的零花钱和压岁钱花光之后,王立华开始找借口从父母那里骗钱。等骗来的钱花光之后,他把目光锁定在了父母的钱包上,偷钱被发现后往往是爸爸的一顿暴打。
    但暴打也没用,不到一年,家里几乎不敢放钱了,父母把钱都放在单位里。之后,他盯上了老师的钱包。老师发现他偷钱后,他又遭了爸爸的无数顿拳脚。
    可什么招数也阻止不了王立华偷窃,因为有一帮子手下称他“老大”,他需要金钱的支持。
    
  逼迫父母离婚,从小偷变成抢劫犯
  经常遭打,王立华很恨他爸爸。12岁那年,因为王立华再次偷钱,他爸爸再次举起了棍棒。这一次,王立华离家出走了。他妈妈找遍了他可能去的地方,也没有找到。直到第三天下午,终于在崇文区一条铁道旁的涵洞里,找到了像小叫花子一样的王立华:“孩子,咱们回家吧,你爸爸说再也不打你了。”
    但王立华死活不肯回家。他冷冷地对妈妈说:“他把我往死里打,这辈子我再也不回他那个家了,除非你跟他离婚,我再也不敢见他了。”妈妈知道儿子的脾气九牛拉不回。她只好把兜里所有的钱给儿子留下,哭哭啼啼地回家了。过了一个多星期,妈妈哭着来了,一见王立华就把他的头搂在怀里哭着说:“走吧,妈妈已经离婚了,咱们要到一个新家去了。”
    妈妈离婚后带着王立华姐弟搬到崇文区的家。一开始,王立华觉得父母离婚让他终于摆脱了爸爸的约束,可以为所欲为了。但是一年后,王立华发觉家里已经没有钱让他偷了。有一次他像往常一样翻开妈妈的钱包之后,发现里边除了只有不到两块钱的毛票和几张粮票时,已经有点懂事的王立华一惊,他知道,靠妈妈的微薄工资,养活3口人就已经捉襟见肘了。
    王立华开始偷邻居家或周围的小商店,这使得他成了派出所的常客,最多的一天,因为打架、偷东西他曾经五进派出所。但由于他年龄太小,民警大多是对他进行一番说服教育后,就把他放了。
    1995年7月13日,王立华伙同他人手持菜刀和假手榴弹,闯入居住在丰台区的一个浙江商人住处,抢劫了价值2万多元的物品。11月28日,丰台法院以抢劫罪判处王立华有期徒刑9年。
    
  有舍才能有得,预谋杀母闯“江湖”
    进了监狱的王立华并没有从中吸取教训,反而认为是社会待他不公。在监狱里,王立华就暗暗发誓出狱后要轰轰烈烈地干点“大事”。
    2002年9月,王立华因为改造积极被提前释放。出狱后,他开始着手实施他在狱中就策划好的抢劫计划。而他计划的第一步竟然是准备杀掉自己的妈妈,以免后顾之忧。因为非常爱妈妈所以要杀掉妈妈,然后一身轻松去闯“江湖”,这就是王立华的逻辑。但在实施杀戮中王立华终于手软了,每次面对妈妈已经花白的头发和日渐苍老的面容,吃着妈妈亲手给他做的饭时,冷血的王立华将尖刀一次次拔出来,又一次次收回去。
    2003年初,王立华离开了家,跟几个要好的朋友去了河北,在那里,他从一位老猎人手里花300块钱买了一杆猎枪。
    
  寻枪欲干“大事”,为筹枪资预谋绑架
    搞枪是王立华计划中的第二步。王立华先是在河北和东北搞到一些猎枪。2003年3月,王立华决定到电影《寻枪》的拍摄地贵州去寻枪。他单枪匹马来到贵州,买了3把仿“六四”手枪,还有3发子弹,花掉了9100元。
    2003年9月,王立华到云南分别找了4个人订购枪支弹药,共预订了180支枪,仅仅定金就交了30多万元。他知道买枪必须有大量的钱,那么,有什么办法让自己很快拥有一笔上百万的巨款呢?他一下子想到了一个叫王大亮(化名)的人。
    
  得到赎金撕票,多行不义必自毙
    王立华是在一次吃饭时认识王大亮的,他得知王大亮父亲是一个亿万富翁后就记住了他。王立华之所以把绑架的目标锁定王大亮,原因很简单:一是因为王大亮家里有钱,二是因为看着王大亮“别扭”。
    王立华叫来了几个“朋友”,在平谷的一个理发店里绑架了王大亮,并且打电话向其父亲索要500万元。王立华等人拿到300
    万元赎金后,杀了王大亮。
    王立华拿到300万元后,除了到云南购枪花了60多万元外,其他的钱都用在赌球、吸毒和吃喝玩乐上了。
    大手大脚地挥霍,很快就没钱了,王立华继续带人出来实施绑架。他们先是准备绑架王大亮的弟弟,但没有成功。王立华非常恼火,2004年2月2日,在朝阳某歌厅门前,王立华团伙选定了一辆奔驰跑车,绑架了驾驶员杜某。当得知杜某是借别人的车自己无钱支付赎金后,气急败坏的王立华一伙又于2月3日来到三里屯某酒吧门前,将目标锁定了一辆宝马吉普车。
    这辆宝马车就是吴若甫的。2004年2月3日凌晨1时许,王立华带人绑架了影星吴若甫。只是王立华没有想到,第二天,从天而降的北京特警就把他和同伙抓获了。之后,警方在王立华的内裤夹层里找到一把手铐钥匙,王立华说这是自己随时准备逃跑用的,早知道警察用了高科技的金属探测器,就做把木头钥匙了。
    2004年10月14日,王立华等3人被判处死刑,团伙其余7人也均被判刑。在上诉期将满的第15天,王立华和他的同伙一起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该案二审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