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7月2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一版:法眼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谁来对伤害孩子的产品说“不”
本报记者 朱乔夫/文 陈立波/摄 通讯员 陈佳静

  会造成什么样的危害
  据此,记者走访了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及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相关专业检验单位,就不合格的儿童产品可能对儿童造成的危害进行了了解。据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浙江省纤维检验所综合管理科科长、高级工程师徐勤介绍,服装产品的质量好坏,对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有着直接的联系。她说,时下服装检验项目中,大约有五六种与人的健康有直接关系,它们分别为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含量、异味、色牢度和纤维含量等。
  纺织产品在印染和后期整理等生产和加工过程中需要加入各种染料、氧化剂、催化剂等化学制剂,这类化学物质或多或少含有对人体有害的成分,尤其是某些企业为了使产品更加鲜亮,使用含有甲醛、偶氮染料以及重金属化学物质来印染纺织品,当这些有害物质残留量达到一定数值时,就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比如甲醛和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就是导致人体病变、癌变的有毒物质。
  而服装的PH值(酸碱度)超标,则主要是由于纺织印染加工中各药剂未充分水洗,超出了皮肤适宜的PH值范围。这样,就会对皮肤产生刺激和腐蚀作用,引发皮肤炎症,损害人体的汗腺系统以及神经系统。对于服装的色牢度,徐科长说,通过人体的汗液、唾液的作用,也能够促进染料分散而导致对人体健康的损害。而儿童皮肤稚嫩,更容易受到化学品刺激和腐蚀,所以童装的以上几项指标超标的话,更容易影响孩子的健康。其他如异味和纤维含量等不符合标准,都容易引起穿着不舒适而导致身体健康的损害。对于不合格儿童玩具对孩子造成的伤害,则让记者更觉得心惊肉跳。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省轻工产品检验中心的陈小姐对记者讲述了一起儿童玩具伤害孩子的案例。
  今年上半年,父母给不到5岁的小明买了一把玩具枪,据小明妈妈说,这是把“仿真AK-47冲锋枪”,当时是售货员推荐的,说这种玩具枪卖得非常好。买回家给小明玩后,小明非常高兴。谁知,小明将塑料子弹弄进了自己的鼻孔里,怎么也弄不出来了。小明用手指使劲抠鼻孔,结果越抠越深,最后哇哇大哭。他父母也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直到晚上小明的右侧鼻子肿了起来,妈妈才发现出了问题,连忙将小明送到省儿保,才由医生将卡在鼻孔深处的塑料子弹夹了出来。小明父母事后找出玩具的说明书,发现上面虽有“不适宜5岁以下儿童玩耍”的字样,但由于这个说明书很简单,并且只用日文标出,因此即使看了说明书,也同样很难引起家长的注意。陈小姐告诉记者,从现有玩具市场的情况来看,儿童玩具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玩具存在尖锐的金属和玻璃边缘;有尖头的玩具,其尖端没有厚软的橡皮保护;一些婴儿玩具体积太小,容易被婴儿塞入口内;填充的娃娃和动物玩具等小零件容易脱落,造成被孩子吞食后噎住气管;玩具原材料和涂料含有害物质……等等。
    

  谁该对儿童健康成长负责
    尽管我们可以常常对儿童产品进行抽检,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严重的儿童服装和玩具产品,质监部门会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查处,会责令限期收回市场上尚未售出的同批号产品。有关机构也可以提供很多的如何选购安全的儿童服装和玩具的方法、窍门,但不可否认的是,市场#上的产品还是良莠不齐,不合格产品还在危害着儿童的健康。
  在儿童服装的选购过程中,消费者即使是相关产品的安全问题专家、或者是质量检验机构的高级工程师,也不一定能保证买到安全的产品。因为服装的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含量和纤维含量等,毛绒玩具内部的填充物、玩具原材料里的有害物质等,是要靠相关的专业仪器才能检测出来的。
  那么,在已经有《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的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情况下,究竟为什么还有如此高比例的不合格儿童产品能在市场上流通呢?自然,也有人认为儿童产品的生产厂家要有道德感,要对自己进行自律,要生产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产品。一名儿童服装经营者告诉记者,产品生产者处在第一线,是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因此,厂家应该首先合理、科学地设计产品,原材料要确保优质,生产过程要完全符合质量标准,出厂检验要严格把关。而商家是儿童产品健康安全的第二道防线。商家要想确保自己的利益,惟一可靠的高招是绝不经销不合格产品。
  那么,假设产品生产者和商家为赚钱而肆意置产品质量于不顾;这时又有谁来监督他们?执法部门执法再严格,执法人员执法再公正,但毕竟都是事后的监督,这时往往后果已经造成,损失已难以挽回。因此,有关人士认为,应设计一套适合儿童产品的质量监管机制。
    
  确保质量仅靠道德自律是不够的
    在此,记者关心是否有办法让生产厂家、销售商无法或者不敢生产、销售不合格的产品。
  浙江省轻工产品检验中心的陈小姐告诉记者,办法当然有,也不太复杂,她认为,生产厂家从企业成立开始起,其厂房、设备、原材料的来源、生产过程、产品检验等等,从第一个程序到最后一个程序都进行强制认证,即你的产品和整个生产过程都获得国家相关机构的认可,方可进行销售;对销售商也一样,没有相应的资格,不能提供所售产品的认证则不得从事销售。如果有这样的法律,就不会有生产劣质产品的厂家了。
  可遗憾的是,我国至今没有专门的针对儿童产品进行强制认证的法律。因此,陈小姐认为最关键、最根本的是要加强立法,使儿童产品的管理进入法制轨道。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确保产品质量仅靠道德自律是不够的。记者认为,在目前法律不太完善的情况下,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儿童产品的管理和监督,对儿童产品的抽检要经常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