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洞”成“卖点” 古罗马思想家郎加纳斯曾说过,“金钱的贪求和享乐的贪求,促使我们成为它们的奴隶,也可以说,把我们整个身心投入深渊。”西南农业大学外语学院英语女教师孔玲为首的全国英语考级泄密犯罪活动(本报曾作报道),再次印证了这句至理名言。 孔玲2001年7月从四川外国语学院毕业后,在西南农业大学外语学院任教。 孔玲在学生时代就崇尚时髦、爱慕虚荣,限于经济条件,她只好强压抑自己的欲望。走上社会后,她的压抑开始释放。但菲薄的薪金,对于爱打扮、好穿品牌的孔玲,仍是杯水车薪,领取一个月的工资,买下一支名贵的化妆品后所剩无几。她摸着自己羞涩的小提包,不禁愤然:“天地之大,岂无我孔某人发财之道?” 2001年12月底,孔玲第一次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本校考点的监考。通过这次监考,她敏锐地发觉了一条“致富之道”:监考老师可以在开考前一个小时领到试卷袋,利用这1个小时,组织人员答题、通过电话和网络传输答案给考生,极有可能从中渔利! 这次监考后,孔玲便为2002年6月英语四级统考卖答案作了精心策划和准备。其基本步骤是:寻找买主—组织实施—成交获利。 2002年4月间,正在四川美术学院读书且与孔玲关系密切的胡某(女),请教孔玲6月英语四级考试如何过关。孔玲欣然告之,她会参加监考,能搞到答案,并要胡某联系一些考生买她的答案。此后,孔玲又找到曾听过她的课且与她关系密切的农大学生李某(女),要求帮忙联系学生参加自己授课的英语四级考试辅导班,并要李在宣传时说明能向参加辅导班的考生提供考试答案。胡、李按孔玲的吩咐,在重庆市部分高校张贴了广告,联系了10多名考生,收取了这些考生的身份证和押金,留下了互联网QQ号。物色买主后,孔玲回到母校四川外国语学院物色“枪手”。杜某、徐某系川外英语系研究生,与胡某以姐妹相称,孔玲利用这点关系,与胡某一道找到杜、徐,要她们帮胡考级做题。杜、徐同意帮忙。 按孔玲的设计,她还安排她“最听话”的学生陈某考试之日负责传递、复印试卷。 为确保万无一失,孔玲在6月底考试前一天,组织上述人员进行了几番作弊演练。在她看来,准备工作已天衣无缝。 考试之日,一桩建国以来罕见的“黑色交易”在美丽的山城悄然启动。 这桩“交易”达到了“三赢”:孔玲获利1万余元,给杜某、徐某、李某、陈某酬金1000元、250元不等,胡某等十几位考生“顺利”通过英语四级考试。 孔玲第一次“交易”尝到了甜头,为了获取更大利益,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交易”,并且,其后几次买卖市场不仅仅限于重庆,而向外省市扩张,“经营”手段也更加成熟老练。为了扩大市场,她在互联网上发布可提供英语四、六级答案的帖子,留下QQ号和邮箱;为隐蔽自己,她用拾得的他人身份证开立收款银行账号、购买手机卡,用假名“杨老师”与少数考生会面,由“助手”李、陈等张贴广告、收集信息、办理银行事项;为了取得“买主”的信任,她编造谎言,告知持怀疑态度的考生,自己是“国家考试中心下派锻练的干部”,并出示往年英语四级考试卷复印件;为了保证“买主”资金到账,她要求所有“买主”必须向其邮寄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作抵押,考毕资金到位,再寄回证件,还威胁“买主”,“如果不能兑现,将取消英语四级证书”;为确保数以百计的“买主”不露马脚,她制定了严格的作弊规则和要领,通过QQ进行发布;为了有利作弊,她后两次作案,均轻而易举地以“助手”替换了与她一道监考的老师。在原班人马的协助下,孔玲2002年12月、2003年12月两次英语四级考试,以与第一次相类似的手法,向北京、辽宁、浙江、广西等11个省市几十所高校200多名考生出卖了试题和答案,获利20万元,制造了一起震惊海内外的考试泄密大案。 正当孔玲一伙陶醉于“胜利”的喜悦之时,一张法网正从浙江向她们撒去…… “买题”到“卖题” 浙江郭平一伙参与西南农大教师孔玲为首的泄密犯罪,经历了一个由“买题”到“卖题”的过程。事情要追溯到2002年。 是年,正在宁波某大学念大三的郭平,为英语四级考试犯愁。9月许,他突然冒出一个“鬼点子”:花钱雇“枪手”。于是在新浪网“考研论坛”留下了一个贴子,大意是:急需在杭州地区找一位英语四级“枪手”,并留下了自己的QQ号和手机号码。 事实上,重庆西南农大孔玲早在2002年6月就在网上发布了贴子,称有英语四级考试试题和答案出卖。郭平的贴子一发布,没几日即被孔玲发现。“一条鱼靠近了诱饵”,孔玲窃喜。孔玲按郭平留下的QQ号和手机号码,与郭取得了联系。孔玲告诉郭平,买“答案”比找“枪手”更安全可靠,并简单告诉了如何操作。孔玲还提出她的“买卖”是“批发价”,即4万元买断,要郭找20个同学或朋友合买。郭平表示可以试试。 至2002年12月下旬,英语四级考试逼近,郭平回复孔玲,人数凑齐。这时孔玲的售价又加至5万元。经一番讨价还价,最后确定4.6万元,20人每人2300元。孔玲向郭平提供了银行账号,要求郭平接受答案后,考试结束一小时内将款打进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在这之前,孔玲通过邮寄收取了郭平的身份证、学生证、图书证等证件作抵押,还扬言,“若不兑现付款,会将事情告发,取消四级证书,还要开除学籍”,云云,对郭进行威胁,以保证其获取利益。郭平答应了孔玲的要求。 开考之日7时许,郭平组织已付款的19名考生在一寝室,围坐在电脑旁等候孔玲的试题及答案。7:30,孔、郭双方上网确认了QQ号;8:10许,孔玲将作文题及要求发送给了郭;8:30,发送了作文范文;8:50,发送了A、B卷选择题和阅读理解题答案。郭等20名考生,对作文题选了些关键词汇强记,其他题型答案“ABCD”则用铅笔刀刻在专门用来作弊的2B铅笔上。9:00前,答案搞定,20名考生匆匆赶赴了考场。 郭平等考毕,请了一“高手”对孔玲出售的试题和答案进行“鉴定”,在确认无诈后,将4.6万元汇给了孔玲。 几个月后,郭平等20名考生收到了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果然全部“顺利过关”。 话说孔玲与郭平在做“买卖”的同时,浙江某大学之江学院大三学生郭民也在与孔玲暗中交易。郭民与郭平的状况一样,都想迈过“四级”这个“坎”。但相比之下,郭民似乎比郭平老练些。 2002年10月,郭民通过网上获悉一个叫“杨老师”的能售四级英语考试试题和答案(“杨老师”是孔玲发布的假名),郭民便与“杨老师”取得联系,要求与“杨老师”见面,确认真伪。“杨老师”应允。10月下旬,郭民与同学方某风尘仆仆,直奔重庆。孔玲以“杨老师”的身份与其“助手”胡某以“冯老师”身份一道在一咖啡馆与郭、方会了面。孔玲谎称是北京下派在重庆考试中心锻炼的干部,故能提供试题和答案。她还将事先准备好的往年的四级英语考试卷和评分标准的复印件出示给郭、方两人看。孔玲略施小计,果真获得郭、方的信任。旋即双方签订了一份遮人耳目的协议:郭民、方某共13人,自愿参加冯老师主讲的大学英语四级讲座,学费4万元整,考试通过,全额付清。孔玲将郭、方学生证、身份证等证件留下作抵押。郭、方返回学校后,私下联系了包括自己在内的13名“买主”。不料,临近考试,孔玲又加价到6万元,允许20人参买。经讨价还价,定为5万元,20个“买主”。 考试之日,孔玲以同样的作弊手法,向郭民等20人传输试题和答案,考毕收款5万元。20名考生也“顺利”通过了四级英语。孔玲成功地在浙江做了两笔“买卖”。 郭平、郭民从“杨老师”的经营方式上深受“启发”,跃跃欲试下次做“杨老师”的“二手”,发点小财。 孔玲当然也不会轻易放弃为自己带来暴利的浙江两郭“客户”。 2003年四五月间,孔玲又与郭平、郭民单线联系,要他们在6月份四级英语考试时,分别做她的“二手”,倒卖试题和答案。这正中两郭下怀。可郭平、郭民仍互不知晓孔玲分别单线向他们联系“买卖”。6月底开考前,两郭各联系了几十名“买主”,价格等也与孔玲谈妥。但至考试前两天,孔玲突然变卦,托词“风声紧”,取消了这次交易。 两郭好不灰心和沮丧。他们与孔玲一度失去联系。 时至2003年9月,孔玲旧念复发,再次分别与郭平、郭民取得联系,要他们为12月底的四级英语考试做一笔交易。郭平、郭民已经毕业,都找到了理想的工作,起先有些踌躇,考虑再三,最后还是各自答应了孔玲“试营”一次。 浙江的两郭本是孔玲的单线“买主”,两人一旦与孔玲做起交易,争夺市场、狭路相逢在所难免。 11月中旬,郭平、郭民分别通过网上发布贴子、校友和朋友联系等方法,在浙江范围内寻找“买主”。几天后,郭民通过上网发现了“竞争对手”。他通过郭平在网上留下的电话号码,与“对手”郭平取得了联系,两人一会面叙谈,才知都是孔玲的“买主”、“客户”,遭遇相似,命运相同。 两人毕竟是同乡、同姓,几杯美酒下去,争夺市场的“对手”,很快成了朋友。郭平、郭民最终达成协议:郭民放弃与孔玲的交易;郭平以7万元价格买下孔玲的试题和答案,他与校友高宇“经营”宁波某大学;郭民与其朋友的朋友杨军分别以4万元、3.2万元买下“经营权”,在浙江某大学之江学院和杭州某学院承包经营。谈妥后,郭民编造事由,告知孔玲取消与她的“买卖”。孔玲信以为真,不知两郭有了“另一手”。 12月考试前夕,郭平与孔玲约定7万元的“买卖”后,郭平、高宇、郭民、杨军在杭州、宁波两地加紧暗中物色联络员,联系考生“买主”。经他们一番苦心经营,郭平、高宇在宁波某大学物色了64名“买主”,收取费用14.7万元;郭民物色“买主”73人,收取费用9.5万元;杨军物色“买主”19人,收取费用3.2万元(案发前尚有2万元未收取)。郭民和杨军按“约定”,向郭平、高宇交了4万元和3.2万元“承包费”。郭平、高宇共收取考生费用21.9万元(案发后,郭平、高宇退赃21.14万元,郭民退赃4.1万元,余款被他们挥霍)。 郭平一伙收取考生费用后,12月27日考试之日,按孔玲的布置,将宁波的60多名考生、杭州的90多名考生,十几人、二十几人一组,分成若干小组,在学校附近租房,以与以前相同的手段,通过互联网QQ接收孔玲发送的试题和答案进行泄密作案。 然而,孔玲、郭平、郭民等一伙机关算尽,最终难逃法律制裁。在27日考试时,浙江某大学之江学院考生黄某作弊抄袭孔玲提供的答案时被监考老师发觉,之江学院及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郭平、高宇、郭民、杨军当日被抓获。此后,浙江警方乘胜追击,顺藤摸瓜,与重庆警方联手,于2004年1月又将孔玲等5人捉拿归案。至此,这桩建国以来罕见的英语考级网络泄题大案告破。 2004年12月、2005年3月,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和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分别对在重庆作案的孔玲等5名被告人和在浙江作案的郭平等4名被告人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进行了开庭审理。两法院对公安部门调取的证人证言,孔玲和郭平的电脑资料,国家教委的鉴定,孔玲和郭平等人的手机卡、储蓄卡等大量的证据当庭质证后,认定孔玲、郭平等9人实施了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行为。 两法院最后依法对孔玲、郭平等9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了刑罚。孔玲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其他8人被判处一年、一年六个月、二年有期徒刑不等,他们的非法所得被判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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