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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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发电邮恐吓西单商场犯敲诈勒索判刑5年
范红萍 李京华

  在四川成都的网吧内给北京西单友谊集团发恐吓电子邮件,敲诈勒索10万元的睢正祥,5月31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睢正祥有期徒刑5年。
    2004年12月,睢正祥利用网络向西单商场发送恐吓邮件,以引爆安放在西单商场内的炸弹为借口,要求西单商场向其指定账户上汇入人民币10万元。期间,睢正祥在多次与西单商场的往来邮件中以语言相威胁,欲迫使西单商场尽快给其汇款。2004年12月14日,正当睢正祥继续给西单商场发送恐吓邮件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直到终审宣判,睢正祥说自己就是觉得好玩,可是他不知道西单商场接到恐吓信后,调动全体员工,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疏散疏导、伤员救护等6个小组。听到终审宣判的结果后,睢正祥说:“当时没有想后果,如果知道这是违法的,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打死我都不会发那封邮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