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7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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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打假”势在必行
  记者从上海法院了解到,现在有些当事人为达到官司胜诉的目的,居然在法庭内外造起假来:反复起诉炮制“假官司”、起诉假被告、伪造证据、提供假证人,甚至伪造法律文书!法院提醒说,诉讼要讲究诚信,否则将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重复起诉恶意诉讼
  有的人输了官司换个法院再打,重复起诉形成恶意诉讼。
  胡佳与上海一家玩具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玩具出租项目合作合同》,合作开发乐源加盟店。此后,胡佳在未取得玩具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又将加盟店及合作合同整体转让给第三人沈寓。由此,胡佳和玩具公司发生纠纷。胡佳向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法院起诉,要求认定其再转让行为有效。沧浪区法院判其败诉后,胡佳上诉至苏州市中级法院,苏州市中院维持了原判。案件至此终结。谁料,胡佳又以同一事实和诉讼请求,到上海市奉贤区法院打官司,并提供了玩具公司的错误地址,导致法院送达被告多次无着。
  此案在审理过程中,第三人沈寓提出异议,并递交了苏州市两级法院的判决书。承办法官调查发现,胡佳有恶意诉讼的企图,依法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
  追加假被告
  法院不受理,有人为了选择管辖区内有利的法院,不惜假造一个被告。
  上海市民李杰在上海市杨浦区与王旭东开办了一家公司,但王旭东却与刘兵一起冒用李杰的名义,制作了股东会决议、转让协议和转让收据,还去上海市普陀区工商局进行了变更注册。
  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李杰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但王旭东和刘兵都在外地,李杰又想在上海打官司,着实动了番脑筋。2004年1月,李杰向杨浦区法院提起了股东权诉讼,被告是王旭东和刘兵。法院受理时发现,两名被告都不在杨浦区,按照法律规定,案件不属于杨浦区法院受理的范围。李杰随后撤诉。不久,他又将自己与王旭东合开的公司以及王旭东、刘兵共同作为被告,向普陀区法院提起了同样的诉讼。普陀区法院查明公司的经营地在杨浦区后,又将案子移送到杨浦区法院。杨浦区法院认为,作为被告的公司与李杰提出的股权纠纷案并无直接利害关系,不应作为被告参加诉讼。绕了一大圈,官司还是没能在上海审理,李杰却为此浪费了大量的时间、精力。
  提供伪造证据
  有人为了赢官司,不惜假造别人的签名等证据,结果在法庭上被对方当场揭穿。
  钟仁与唐岚是老邻居,同住于上海市黄浦区。据钟仁称,2003年,他家房屋面临动迁时曾找唐岚帮忙,希望从快、从多获取动迁款。几天后他与动迁部门签订了安置协议,约定拆迁补偿费计49.5万元。随后,他从银行取出4.5万元交给了唐岚。然而,钟仁向法庭提交的“证据”却露出了马脚。这份证明材料显示,在达成动迁协议的同时,钟仁向唐岚支付了4.5万元。证明材料上的见证人一栏内,赫然写着唐岚的名字。为了证明证据的真实性,钟仁又请来了一位证人作证。对于这一证据,唐岚立即提出了质疑。法院随即对证明材料进行了字迹鉴定,结果显示“收现金肆万伍仟元整”的字样是后来添加的。
  法院认为,钟仁提供的证明出现严重瑕疵,缺乏足够的证明力,依法驳回了钟仁的诉讼请求,并要钟仁承担诉讼费及鉴定费2210元。
  伪造法律文书
  比起“假当事人”“假证据”,更有人不惜触犯法律,伪造法院文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最近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发现,被告张成竟然伪造、变造了法院财产冻结、查封通知及应诉通知书各一份。内容是查封、冻结张成本人价值高达上亿元的资产。法院经过调查发现,伪造的法院文书上盖着的法院印章,是张成从法院传票上剪下来的。而据原告称,张成持变造、伪造的材料在外招摇撞骗,是为了显示自己有上亿元身价。
  目前,此案公安机关已侦查结束,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诉。原本是民事案件被告的张成,现在变成了刑事案件的被告人。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