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20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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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锰矿”猛掘八方之财
通讯员 心泉 本报记者 仇健

  乐清市一男子为发横财大耍花招,花钱雇“老板”开了一家皮包公司,以根本不存在的“菲律宾锰矿”为诱饵,在陕西、江苏、河南、上海等地诈骗了多家制造业公司,涉案金额高达1900余万元。5月13日下午,被批准刑拘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在乐清落网后,被警方押解回陕西审理。
  现年44岁的黄某是乐清市清江镇人。去年下半年,无所事事的黄某觉得老老实实赚钱太辛苦,而且也赚不了什么大钱,于是想到了一条致富的捷径。他在上海注册成立了华渠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称“华渠公司”),为了事后能逃避责任,黄某以每月500元为酬劳雇佣了上海人周某作为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他自己则担任总经理。
  黄某的公司成立以来,我国受钢铁工业发展的拉动,对锰的需求量快速增长。然而,由于锰矿需求的缺口较大,不少公司对锰矿求之不得。早就有所准备的黄某瞄准了这个“商机”,他对外谎称其公司可以提供菲律宾锰矿,并四处寻找买家伺机行骗。去年10月15日,黄某的华渠公司经过几番交涉终于和陕西省汉中市银龙公司签订了一份《锰矿购销合同》,约定华渠公司于当年11月底之前交货。10月22日,银龙公司向华渠公司支付了400万元预付款,5天后华渠公司也出具了收条。但供货期限到后,华渠公司却因无货可供而拒绝履约,银龙公司多次电话、书面催要货款无果后,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陕西省汉中市公安局认为,华渠公司既无货可供也无款可还,多次承诺归还货款,到期后又不归还。华渠公司明知自己无履约能力而与银龙公司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签订后又没有积极履约,其行为涉嫌合同诈骗。
  立案侦查后,公安机关发现,黄某操控的华渠公司先后与陕西、江苏、河南、上海等地的5家公司签订了同样的锰矿购销合同,并诈骗了各家公司400万至600万不等的预付款,案发时共计1900余万元。而出乎警方意料的是,当他们冻结华渠公司的账户时,发现公司账户上的余额只有13万元,根本没有履约偿款的能力。罪行败露后,黄某便出逃了。今年3月8日,其“搭档”周某被刑拘。
    5月1日,汉中警方得到线索,黄某可能已潜逃回乐清老家,于是一路追到乐清,但寻找了七八天都没有收获。5月10日下午,乐清警方得到线索,黄某经过四处逃窜,已经回到乐清,但他不敢在清江老家落脚,而是躲到了岭底乡比较偏僻的山村张庄的一个朋友家里。11日傍晚6时许,民警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进了一间事先就排摸好的农居,将正打算洗米做饭的黄某一举抓获。归案后,黄某初步交代了其自去年10月至今年3月,采用签订购销合同提供“菲律宾锰矿”的手法,先后诈骗多家公司巨额资金的犯罪事实。此外,经审讯得知,黄某在2002年曾因走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此次犯案仍在缓刑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