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草行政规章 律师当仁不让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承担多项电力规章的起草工作本报记者 仇健
昨天,来自全国各地的电力、法律专家汇聚杭州,参加制订《发电企业监管办法》研讨会。与以往立法前的研讨会不同,此次主办的是一家律师事务所,并且该办法的起草工作也由这家律师事务所承担。记者了解到,由律师事务所担任某项规章的起草工作,这在全国都不多见。具体负责此次起草工作的曹军律师告诉记者,此次研讨会将为《发电企业监管办法》的起草确定一个大致的框架。 对于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来说,起草规章早就不是项陌生的业务了,从2003年我国设立电力监管委员会以来,该所接受电力委员会的委托,已经承接了多项规章的起草工作。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电力争议调解办法》就是该律师事务所起草的。为了完成这项艰巨而神圣的任务,该所的律师们进行了长达一年多的调研,期间组织专家进行了多次研讨,经过七八次伤筋动骨般的大修改,和无数次的小修小补,今年2月,《电力争议调解办法》终于以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令的形式颁布了。 而在此之前,由律师事务所承担起草规章的重任,在全国并不多见。以往律师常常只是参与起草工作,或是在起草过程中提供一些法律参考意见。曹军律师认为,就起草行政规章工作而言,相对其他部门,律师事务所在法律上更具专业性;而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从事了10年的电力法律业务,较其他律师事务所又更具优势。为此,经过电力监管委员会的审核,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光荣地承接了起草一系列电力行业规章的重大任务。 曹律师告诉记者,该律师事务所目前已承接了十余个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研究、起草和修改工作,《电力业务许可听证办法》的起草工作已经接近尾声,《电力稽查暂行办法》等几部规章正在进行中。曹律师说,对于规章的起草工作,他们是非常谨慎的,大到规章制定的方向、条款,小到个别字句,律师们都要仔细地斟酌。此外,该所起草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合同》范本,已在全国电力系统广泛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