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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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深化土地使用改革 推进土地招标拍卖挂牌
俞云飞

  近几年来,衢州国土资源局在衢州市政府领导下,围绕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做了有效的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土地资产管理、加快土地市场建设政策文件,在全省较早地建立起土地供应计划管理,土地收购储备,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新机制,为城市化的发展、企业改制做出了贡献。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同时对计划经济下的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发出了强烈的冲击,对旧的土地利用配置模式提出了改革的要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根本任务就是通过市场化配置土地这一重要的生产要素,实现土地资产的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衢州市政府于1999年4月和6月先后出台了《衢州市城市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确规定了城市用地开发由市人民政府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计划、统一拆迁、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凡是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除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经批准可以使用划拨土地外,其它建设项目全部实行有偿出让。涉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土地使用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出让。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和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等,并对各部门职责和土地收益管理进行规定。
  1999年8月25日衢州市敲响了全市土地拍卖的第一槌,拍卖结果高出底价1.9倍,引起了轰动。为保证土地招标拍卖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市场基础,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具体实践中坚持做到“一个笼子收储,一个计划投放,一个口子出让,一个政策操作”,显出了良好的效果。
  “一个笼子收储”是指根据《衢州市区土地收购储备办法》规定,凡需盘活的国有搬迁存量土地由市、区政府按管理权限统一收回纳入土地储备库,从而使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职能真正到位。在具体操作上,对于新增土地,以储备中心为项目人,由国土部门统一征用后交储备中心储备;对旧城改造土地,由规划部门确定红线,以储备中心的拆迁业主,统一储备开发后公开出让;对企业改制处置的土地,由储备中心按原用途评估统一收购储备,禁止企业擅自处置土地,从而保证了土地市场的稳定;因安置职工经费不足的企业,需改变土地用途安置职工的,由企业提高资金实际缺口,经财政、劳动、国土部门审查后报政府批准,但土地收购最高价不得超过改变土地用途后开发用地的基准地价。
  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从1998年10月成立以来。从起步阶段单纯地以企业改制土地储备为主逐渐拓宽到旧城拆迁改造和新区开发建设。特别是2001年在衢州市区坊门街的改造项目中,土地储备中心积极运作,投放1.93亿资金进行土地收购和拆迁,通过公平拍卖,净收2.4亿元,使政府看到了储备工作效果。
  “一个计划投放”指建设用地必须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没有农用地转用指标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指标的和未落实补充耕地措施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对存量建设用地,每年由市国土部门牵头,会同计划、规划等部门根据房地产年度投资开发计划,提出供应计划统一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并按计划严格执行,市属各类“园区”用地必须纳入计划中,每年供地量以统一计划核定为准。
  “一个口子出让”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只能由国土部门一家掌握,一家供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从其他渠道获得土地。凡经营性用地必须通过市场公开拍卖获得。工业用地和党政机关办公用地,由国土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实行统一征地,统一供应。“一个口子出让”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维护了土地市场的良好秩序。
  “一个政策操作”指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和权限批准供应土地,同一城市范围内只有一个供地政策,不同项目用地必须统一征地补偿政策。衢州市国土资源局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学习参考外地经验,报请衢州市政府制定了《衢州市区征地等级、划分范围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统一了市区征地补偿标准和政策,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四个一政策“既保证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垄断和调控权,又为土地招标拍卖工作全面推进,土地市场的营造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