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6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天平在上
记枫桥法庭庭长、全国“人民满意好法官”张学军
本报记者 蔡亮

  编者按:怎样摆正心中的天平、敲好手上的法槌?怎样赢得群众的信任、对得起头顶上的国徽?在张学军身上,这一切都得到了近乎完美的诠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张学军没把这些只当成口号挂在嘴边,而是化成了点点滴滴的行动、踏踏实实的脚步。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新时期一名基层法官的风采,一个优秀党员的情怀。
  
  20多年前,在以“枫桥经验”闻名全国的诸暨市枫桥镇,一个出身贫寒的农村孩子在牛背上构建着自己的梦想:当一名公正的法官;20多年后,这位名叫张学军的孩子不仅当上了法官,还成了全国优秀法官。
  从事审判工作15年来,张学军荣获了“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好法官”、“全国法院系统模范法官”、浙江省“人民满意法官”、浙江省“十佳法官”等多项荣誉,被浙江省高级法院记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2005年4月,“2004中国十佳法庭”评选活动揭晓,张学军所在的诸暨枫桥法庭从全国上万个法庭中脱颖而出成功当选。回顾自己走过的历程,张学军常说自己是幸运的。可是,幸运不是成功和荣誉垂青的惟一要素。

  审判机制的创新者
  让张学军总结自己的优点,他就用了4个字:善于创新。
  张学军喜欢新鲜事物,从他读大学那会儿就表露无遗。高考填报志愿时,尽管成绩相当出色,但张学军没有填报任何名牌大学,而是选择了当时刚刚成立的宁波大学法律系。他的理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这是一所新大学。
  1990年夏天,怀揣宁波大学法律系本科毕业证书的张学军来到了诸暨法院,并被分配到基层法庭锻炼。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普通法官到庭长,张学军一直致力于审判工作的创新。
  1999年3月,张学军被调入枫桥法庭。他见庭里案件积压现象比较严重,就着力在“快”字上做起了文章。他根据法律规定,制作了“不答辩申请书”,在发送起诉状副本时征求被告意见,被告表示不答辩或同意在答辩期间开庭的,立即让其在申请书上签字,并向其发出近期开庭审理的传票。这样一来,审理期限被大大缩短,办案节奏加快了。不仅如此,他还根据案情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分流,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果断采用简易程序。通过这些创新,他所承办的案件基本上都能在20天内审结。
  2001年,担任枫桥法庭庭长的张学军又着手对传统的审判模式进行了改革,推出了“以审判长为核心,法官助理为辅助,书记员为服务”的“一二一”法官助理审判制度。此举收效十分明显。2002年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896起,其中助理审判员调解结案的就有681起,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为22天。
  “一二一”制度的推出并不能让张学军停下为创新而运转的大脑。到2001年,“枫桥经验”作为诸暨市的一张名片,已经走过了40年历程。面对新类型案件的增加,案件数量的上升,张学军苦苦思索着如何在法院战线上丰富和发展“枫桥经验”。他想到,“枫桥经验”的中心内容就是人民调解,那么审判工作能否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呢?经过一番思考和摸索,张学军带领枫桥法庭首创了“四环指导法”,通过“诉前、诉时、诉中、诉后”四个环节,全方位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从2002年开始,枫桥法庭案件数量逐年下降,75%的案件都通过调解解决,社会效果很好。

  司法为民的实践者
  1998年,张学军在草塔法庭工作时,遇到了这样一起案子。
  草塔镇某村的一对亲兄弟因调换房屋发生了矛盾,最终大打出手,侄儿把叔叔打成了轻伤。叔叔一气之下,一纸诉状把侄儿送上了被告席。
  面对这起刑事自诉案件,张学军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事。他知道,这个侄儿刚刚考上大学,如果通过判决结案,孩子的前程就会毁于一旦。农民出身的张学军深深明白农村孩子考上大学的艰辛。张学军了解到,两家人以前关系非常好,尤其是婶婶与侄儿更是亲情浓厚,侄儿的学习生活一直都得到婶婶的照顾。经过分析,张学军认为这个案子有调解的基础。
  为了让两家接受调解,张学军光村里就去了3次,费尽心思做双方的思想工作。终于,婶婶说出了心里话。她告诉张学军,自己还是很器重这个侄儿的,只是怪他不顾亲情打伤了叔叔。她最后表示,只要孩子能再叫她一声“婶婶”,她就放弃起诉。而侄儿也很后悔,他说自己也是一时冲动,现在很担心婶婶家不能接受自己的道歉。
  调解进行了整整一天,最后,孩子开口了。一声发自内心的“婶婶”,让婶婶流下了眼泪,也让张学军流下了眼泪。这个案子让张学军刻骨铭心。他说:“法官审案,不光是要“案结”,更重要的是“事了”,让双方的心里都不再有疙瘩。”在他看来,案结事了才是审判工作的最高境界,也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
  上至创出“四环指导法”等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的各种制度,下至规定法庭工作人员接待群众时必须先为当事人倒上一杯茶,张学军始终踏实地走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

  扎实工作的力行者
  枫桥法庭的法官们对2002年的一次执行记忆犹新。
  那次执行的对象是某村的一名老干部。在前一次执行时,这名老干部十分蛮横,让执行人员无功而返。可当几天后执行人员再次找到他时,老干部的态度却发生了巨大转变,十分爽快地交出了自己的存折。面对执行人员的诧异,老干部道出了实情:“你们的张庭长找了我好几次,把理说明白了。工作这么负责的好法官,我当然得听他的。”
  对张学军来说,这样的事远不止一次。2000年8月,枫桥镇两个村子因村民和村干部矛盾尖锐,村民拒交承包款,村干部诉至法院。受理案件后,张学军亲自上阵,带着一名书记员冒着酷暑,挨家挨户地做工作、说法律、讲道理,一跑就是3天,最终把160余户村民的3万元承包款如数收缴。
  张学军爱批人,这是和他共事过的人的共同感受。枫桥法庭的法官毛征宇与张学军共事时间最长,但即便是老同事,毛征宇也没少挨张学军的批。小毛说,张庭长批人特别严厉,有时真让人有点受不了,但事后想想,他总是就事论事,所有批评全都是为了工作,所以也就能坦然地接受了;而且,如果自己对问题有不同看法,只要有道理,张学军也会虚心接受。
  张学军不仅对下属要求甚高,自己更是一丝不苟。他有一项记录:1998年,张学军在担任诸暨法院草塔法庭副庭长的时候,一年办结案件222起,创下全市法院之最;更为难能可贵的是,这200多起案件无一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
  工作扎实的特点,其实从张学军的庭务会议笔记上就能看出来。每周的庭务会议,张学军的笔记本上事先都要写下好多准备内容。大到对上一阶段工作的总结,小到对某个工作人员着装的要求,事无巨细,异常详尽。
  这就是张学军,一个牛背上诞生的法官,一个视创新如生命的法官,一个时刻把老百姓放在心里的法官,一个把理想和信念全部付诸于工作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