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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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洒异国“热带椰林”
四级公安机关联手揭开我省平湖赴柬务工黑幕
通讯员 曹笑薇 林时兴 本报记者 朱兰英

  昨天上午8点30分,一个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声响彻了平湖看守所。女人叫蒋伟民,是浙江跨国非法经营案的被告之一,她即将被送往监狱开始五年六个月的服刑生活。
  4月30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二审刑事裁定书,维持了一审原判,宣告被告人蒋伟民和郭元军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至此,这个由公安部、省市县等四级公安部门联合侦破的我省跨国非法经营第一案划上了句号。
    
  一
  2004年7月20日上午,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
  11名来自中国浙江平湖的女工正在向使馆接待人员举报一起涉嫌诈骗的案子:她们在国内因听信他人鼓吹的在柬埔寨工作条件优越而来到柬埔寨打工。可是到柬埔寨以后发现被骗,为了向对方讨说法,结果却连工资、护照都被“招工人员”扣留,现在已经到了衣食无着、归国无门的悲惨境地。
  听了女工们的叙述,使馆负责接待的曹领事意识到,这极可能是一起有预谋的劳务诈骗。他当机决定:一方面向柬埔寨警方报案;另一方面妥善安置这11名女工,早日送她们回国。同时马上联络中国公安部,深入调查此事。
  7月23日,接到报案的柬埔寨王国移民局将2名涉案人员蒋伟民、郭元军扣留。同一天,公安部接到我国驻柬埔寨大使馆的明传电报,电报中讲述了平湖女工在柬埔寨受骗的遭遇,希望公安部将受骗女工及时解救回国,并对“黑中介”绳之以法。8月3日,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及嘉兴市、平湖市公安局四级公安局联合派出5名具有丰富经验的民警组成工作小组,赴柬埔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由于中国警方在柬埔寨没有侦查权,工作组只能在中国大使馆内开展工作。在我驻柬使馆和柬警方的配合下,调查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工作组成员先后询问了11名安置在大使馆的女工、2名涉案人员以及女工工作的制衣企业,并对柬埔寨当地的风俗、市民收入以及劳动保障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个“黑中介”的黑幕被揭开:从2004年2月初至同年6月间,涉案人员蒋伟民(女,又名蒋小妹)和郭元军分7批非法招收了20名女工赴柬务工,共收取“中介费”近27万元,从中非法牟利10余万元。到了柬埔寨,20名女工并没有得到承诺的优厚待遇,而是过上了非人的生活。
  8天后,调查小组结束调查,将2名涉案人员以及部分受害女工带回国。8月21日,蒋伟民和郭元军被刑事拘留。
    二
  蒋伟民,浙江平湖人,在柬埔寨打工已多年,虽然一直没挣到什么钱,却练就了“三寸不烂之舌”。
  2003年10月,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认识了郭元军。郭系江苏省江都市人,2003年初在柬埔寨开了一家制衣厂。认识不久,郭就请蒋在制衣厂做起了主管。可是蒋伟民的悠闲日子没有持续多久,由于郭不擅经营,制衣厂在2003年年底破产。工厂破产后,郭元军和蒋伟民整日无所事事,生活日渐窘迫。没有钱的日子他俩感到实在难熬,做梦也想着发财,终日琢磨的就是怎么找到“既做起来容易,又能来钱快”的生财门道。
  一日,蒋伟民看到当地报纸上刊登着金边富兴制衣厂和羽康制衣厂的招工广告,脑子中突然闪现出了一个自己感觉不错的发财门路——老家平湖有许多在制衣厂工作的缝纫高手,如果能够把她们骗到柬埔寨工作,自己岂不是可以得到很多中介费?
  2004年新年,蒋伟民回国探亲。她的小姐妹听说她从国外回来了,纷纷来看她。她看到小姐妹们望着她的那种羡慕的眼神,不觉开始显摆起来,同时不失时机地向这些小姐妹吹嘘去柬埔寨打工的种种好处。柬埔寨神奇的国土,异国他乡的风情,热带椰林中金壁辉煌的庙宇,令少见世面的小姐妹们向往不已。
  这时,心底一直在盘算的蒋伟民更加坚定了把平湖女工介绍到柬埔寨打工,自己收取中介费的想法。回到柬埔寨,蒋伟民即把计划告诉了郭元军。郭元军马上表示赞同,两人一拍即合,并当下进行分工:蒋伟民负责回国招收赴柬埔寨打工的女工,为她们办妥签证、机票等;郭元军则留守柬埔寨负责接机以及安排女工们的工作。
  商量定妥,蒋伟民回到国内,着手开始实施她的“招工”计划。每天,她穿得花枝招展地在平湖乡镇街头到处晃悠,炫耀自己在柬埔寨打工赚到大钱“发了财”,这一次回来,是受柬埔寨羽康制衣公司的委托,来招收熟练制衣女工的。看到蒋伟民光鲜的服饰,听到她种种诱人的许诺,人们信以为真,纷纷跑来向她咨询出国打工的事情。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去柬埔寨打工,蒋伟民特意印刷了“招工启示”,雇人在平湖市林埭镇各村张贴。启示称:柬埔寨羽康制衣有限公司为扩展业务,拟招收熟练女管理工若干名,月薪400美元,八小时以外按件计酬,多劳多得,有意者请与蒋伟民联系,联系电话:137××××××××
    三
  按照我国的法律,目前公民出国劳务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经具有外派劳务经营资格的经营公司出国,公司应当取得由商务部核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并通过年审;二是经具有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资质的境外就业中介公司出国,公司应当持有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许可证》。但这一点,往往被许多急于到国外“掘金”的人所忽视,由此懵懵懂懂地上了贼船。正是蒋伟民招工启示上月薪400美元的诱惑,让许多平湖的女缝纫高手忽视了其违法性和风险性。
  招工启示一贴,蒋伟民的生意就源源不断地来了。2004年2月的一天,单纯的女工小倪和同伴小蔡看到启示后,拨通了蒋的手机。
  老练的蒋伟民约她们在平湖市林埭镇上惟一的茶室——茗香茶吧见面。她特意化了淡妆,穿上一套精致的米色套装,一双时髦的中筒靴。果不出其所料,一见面,小倪她们就惊呆了,她们认为,一个从农村出去的女人能打扮得如此高贵,一定在柬埔寨赚了大钱。
  随后,蒋伟民就“吹“起来,她说,自己是受柬埔寨羽康制衣有限公司的委托,到国内来招收服装指导工的,月薪试用期400-600美元,每天工作八小时,超过的算加班补贴,星期天休息,学历没有要求,而且合同一签就是2年。
  “你们还年轻,总不能一辈子都穿这几十来块钱的衣服吧?瞧瞧,这料子……”蒋伟民指着小倪身上那件地摊上买来的棉外套,一脸不屑地说道,弄得小倪尴尬不已。“你们自己好好想想吧?反正要去的人多着呢!我堂外甥女也去的。”蒋伟民的堂外甥女小倪认识,跟她是一个村的。
  一听到她的堂外甥女也去,两位姑娘更加深信不疑了。她们每人向蒋伟民交纳14000元的“劳务费”,约定由蒋办理柬埔寨的商务签证和购买机票。2004年2月27日,蒋伟民送走了第一批4名女工,共收到57000元中介费。这当中包括蒋的堂外甥女。为了让别的女工相信,蒋不惜拿自己的亲戚做诱饵,并照样收取了亲戚15000元的中介费。
  送走4名女工后,她马上拨通了郭元军的电话,通知他到金边机场接人。蒋、郭两人初次联手就尝到了甜头,于是商量再次出手,准备大规模地安排中国女工去柬埔寨务工。从2004月2月到6月,他们先后联手7次,以收取每人6000-15000元不等的“中介费”的手法,将20余名女工介绍到柬埔寨务工,共获取中介费269500余元,除去机票和相关费用,他们非法获利10余万元。
    四
  其实,金边的羽康制衣厂根本没有委托蒋伟民、郭元军去招收什么“女管理工”,所以女工到了金边之后,并没有得到妥善安置。
  “女工们的遭遇比我们想象的还要糟糕,一天工作16个小时以上,没有休息日,月工资100美元。”赴柬埔寨工作小组成员之一,时任平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刘大队长告诉记者。由于羽康公司的劳动强度大、待遇低,一直招不到工人。所以,尽管郭元军没有得到委托,但是10多名女工还是被他介绍到了羽康公司上班,另外3名则到了富兴制业公司上班。而2名年纪超过40岁的女工则被公司拒之门外。
  进了制衣厂后,女工们才知道,这里的情况根本不像蒋伟民所描述的那样。羽康制衣厂关于工作的规定与她们在国内所签订的所谓外出务工协议完全不一样,不但每天要工作16个小时以上,而且讲明月薪只有100美元,同时星期一到星期六都不准出厂,星期天也不能休息,想干就留下,不干就走人。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她们在厂里的地位非常低,经常遭到工头的谩骂,回到宿舍打着地铺,挤在狭小的房间里,生活条件、工作环境十分恶劣,特别是人格和精神方面受到了巨大的侮辱。
  老板的谩骂和刁难,最后迫使女工们无法继续工作,无奈之下只好离开工厂,临走时她们没有拿到一分工钱。身无分文的女工站在金边街头,走投无路。她们找到蒋伟民和郭元军讨说法,希望为她们重新找工作或者是送她们回国。但是,此时的蒋伟民不再是在国内招工时事事殷勤的蒋伟民,她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她恶狠狠地说:“要回去自己去挣钱,不然你们就死在金边好了!”她把一切责任归咎于小麦她们的好吃懒做,并声称她将不再管她们的任何事情。
  在十分困难和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女工们想到了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的亲人。目前,20名女工已顺利返回祖国,回到自己的家中。
  这起案件是我省第一起跨国非法经营案。平湖和嘉兴市两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明确境外就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经批准及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境外就业中介活动。而被告人蒋伟民和郭元军在未取得境外就业中介经营资格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境外就业中介活动,其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