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绑架案显露马脚 恶势力痛遭围剿
周胜春 方海艇

  今年1月以来,一个绰号“金龙”的湖北籍男子纠集一帮来自湖北、江西、贵州等地的无业人员,在温州瓯海区潘桥、娄桥等地以收取保护费为名进行敲诈勒诈、抢劫钱财,因他们手段残忍,为怕报复,受害人不敢向警方报案。
  然而,由于一起绑架案触动了警方,这个作恶多端的团伙终被一举端掉。
  不给保护费 绑架押人质
  今年3月,“金龙”团伙要求在瓯海区潘桥镇一家私营企业打工的明某某交纳保护费,且扬言:“所有的老乡都得给我们保护费,否则安全没保障。”可正直的明某某偏不信邪,严词加以拒绝。“金龙”便怀恨在心。
  获知这个团伙无恶不作后,机灵的明某某开始躲避,他一下班就溜走,而且居无定所,东躲一阵,西借一宿。
  然而,“金龙”哪肯放过他,他们从明某某在温务工的叔叔明某处入手。3月5日下午,在娄桥某眼镜厂上班的明某,听到有人找就走出厂门,随“金龙”等人来到了僻静处。“说出明某某在哪里,我们放了你!”小巷里突然钻出另外3人,团团围住明某,凶神恶煞般喝斥。明某说“不知道”,几个人就将他挟持上机动三轮车离去。
  棍棒加拳脚 勒索三千元
  一个小时后,三轮车拐入了梧田街道北村一条小巷子里。明某被几个人从车上揪下来。“啪啪……”脸上、头上、胳膊上,棍棒、拳脚顿时如雨点般砸去。明某蹲在地上,捂住腹部痛苦不堪。等到打累了,“金龙”拿出电话打给了明某某,说拿1万元放人。明某某说没有这么多钱。“金龙”几个人嘀咕后,减为4000元。明某某无奈只得答应。
  当晚6时许,明某某与几个老乡,同“金龙”等人进行了艰苦的“谈判”。在中间人的调停下,“金龙”才松口同意再减1000元。明某某先付了2400元,写了一张600元的欠条,由中间人作了担保,他们才将明某放回。
  事后,明某某毅然跨入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侦查,瓯海警方逐渐查明了“金龙”的日常活动规律,还查清了几个同伙的身份。
  4月24日晚上,时机成熟,警方果断收网,在娄桥街道某溜冰场抓获团伙成员秦某和杨某;25日晚上,在新桥街道某溜冰场抓获“金龙”、余某和赵某,至此,这个恶势力团伙主要成员全部落网。
  绑票连盗抢 专门对老乡
  “金龙”团伙的作案对象竟大都是其老乡。
  今年1月,一个老乡遇上了“金龙”一伙,被以莫须有的理由“借”走几百元,手机也被拿走。另外一个老乡在接到“金龙”“到我的地方来一下”的命令后,只得忍声吞气地将手机“孝敬”给他。
  他们也瞄准开娱乐场所的老板,玩耍不给钱,随机“借”几十块钱等都是家常便饭。
  除了敲诈,他们还抢劫,既对老乡明抢,也用色情进行暗抢。他们叫几名女老乡以卖淫为名勾引男子,火候一到他们便一拥而入,假称女朋友被欺负,对嫖客拳脚相向,然后将钱财搜个精光。
  警方经深挖细查,已初步查实,“金龙”恶势力团伙共涉嫌十余起绑架勒索、敲诈、抢劫、盗窃等案件。
  5月8日,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呈报逮捕,有关案件仍在进一步深入侦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