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5月1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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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审结暴力劫夺被押人员要案
汤碧荣 陈亮晓

  本报讯 明知是公安机关押解就医的犯罪嫌疑人,仍结伙使用暴力将其劫走。日前,青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双伟犯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项作浩、郑燕云、孙立、陈文兵、王立斌犯劫夺被押解人员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这些被告人对一审判决都未提起上诉,判决已于4月底生效。
    2003年3月1日,徐建风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青田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03年5月9日被批准刑事拘留。2004年12月2日下午,徐建风在温溪被群众抓获并扭送至温溪派出所。因徐在被抓获及扭送过程中受伤,温溪派出所遂派出4位民警押解其到青田县第二人民医院就医。了解到该情况后,被告人陈双伟、项作浩、郑燕云、孙立、陈文兵、王立斌便伙同徐方俊、杜崇文、林安乐、郑建、徐琪、金斌斌、郑雷、张青香、周特勇(均在逃)等人商量决定,到医院将徐建风劫走。一直在医院查探的被告人陈文兵、王立斌等人发现看守徐建风的民警减少到二人后,便电话告知被告人项作浩。陈双伟、项作浩、郑燕云、孙立及徐方俊、杜崇文、林安乐、郑建、徐琪、金斌斌、郑雷等人于是分批来到医院门口。16时许,陈双伟等十余名歹徒冲入医院急诊室,强行将徐建风劫走,上了事先停在医院门口的出租车,并不顾民警的阻拦,威逼司机开车往永嘉桥头方向逃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