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11名贪官海塘翻船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刘小平 文/图
温岭位于我省东南沿海,海岸线长达317公里。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亚热带季风气候的控制,导致温岭常年受台风的袭击。温岭市政府在1998年到2002年投入2亿多元人民币展开了大规模的海塘建设。然而这个民心工程却成了一些贪官捞钱的“舞台”。 早在1998年,温岭市检察院就查办了时任市水利局局长、市标准海塘建设指挥部副指挥、东浦新塘建设指挥部指挥谢福友在管理海塘及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受贿案件。温岭市检察院也因此逐步掌握了温岭市海塘和水利设施建设的分管部门、业主单位和工程款拨付等种种情况。2004年9月,检察院不断接到群众反映温岭海塘及水利建设中存在贿赂的举报信。 根据此前掌握的情况和群众举报的线索,温岭市检察院重拳出击,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一连揪出11名在海塘工程建设中的贪官。目前大闾镇原镇长陈清来、温岭市石塘镇党委原副书记、镇长岳美秋、大闾镇原党委组织委员朱子秋、淋川镇原镇长林邦友,分别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另外还有7名涉案的官员也已分别进入了审查起诉阶段。今年4月6日,温岭市松门镇50岁的正科级信访员岳美秋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领刑两年。 1996年3月到2001年3月,岳美秋担任温岭市石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兼任温岭市上箬塘标准海塘建设指挥部指挥,可以说是重权在握。由于工程款的支付必须要有岳美秋的签字,为了及时得到工程款和在日常施工中得到“照顾”,上箬西塘加固一期工程的承包人应某某在1996年和1997年春节前先后两次赶到岳美秋的家里并送上了2300元人民币。二期工程的承包人胡某某也如法仿效,于1999年和2001年,分别送给岳美秋人民币5000元和2万元。 在整个工程中,及时交付工程款是理所当然的事情,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及时拿到足额的工程款却并非易事,于是,有的承包者就想方设法和领导“套近乎”。在此次案发的温岭海塘窝串案中,不少贪官就是在这一环节上翻了船。 1998年下半年,大闾镇成立了海塘指挥部,时任镇长和总指挥的陈清来参与了招标、评标、工程验收等工作。后来,陈清来面对审讯,向侦查机关承认自己期间收受了应某某45000元钱,但同时表示这些钱是其用大量烟酒换来的。 但在此后的调查核实中,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发现,2004年9月26日15点58分和16点4分,陈清来和行贿人应某某曾经用手机互相联系过,存在串供嫌疑。面对证据,陈清来不得不承认自己为了逃脱处罚,于2004年9月26日晚上在自己家约见应某某,就45000元钱的来龙去脉两人统一口径的事实。此外,检察院还查实了陈清来利用手中的权利收受承包人周某某2万元钱的犯罪事实。 而富有戏剧性的是,在审理陈清来受贿案中,曾为陈清来作伪证的王某某,此后不久自己也因受贿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近日,陈清来因受贿罪被判处4年有期徒刑,并没收了6.5万元非法所得;大闾镇原党委组织委员朱子秋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没收非法所得;淋川镇原镇长林邦友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没收非法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