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三版:民生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命丧一线
一起连环交通事故折射人心善恶
本报记者 陈卓 通讯员 唐伟利

  一辆撞了电线杆慌忙逃逸的货车,又一辆碰撞到了电缆线的货车,一条因前两辆货车而消逝的生命……安徽人武某做梦也不会想到,虽然两辆有不同程度违章的车都没有撞上自己,却因为一系列稀奇的连锁反应,自己在一个凌晨被夺去了生命。
  近日,杭州萧山区法院对一起交通事故作出一审判决,死者武某的父母、妻子以及3个孩子将依法得到20余万元的赔偿款,3个被告都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说清楚整个事情的经过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不仅因为它的曲折离奇,也因为其中有“偶然中的必然”的深刻教训。
    
  电线杆被撞后扳线夺了人命
  去年11月24日早上5点钟左右,富阳人金某开着一辆货车从萧山义桥镇开往该镇单家村。在单家村金老板开的轮胎店场地上倒车时,金某的车尾撞在了场地上的电线杆上,电线杆当场就断了。事后,金某在做笔录时回忆,“突然听到‘嘭’的一声,我立即刹车停车下去看,这时轮胎修理店的修理工对我说电线杆撞断了……”于是,金某马上上车逃离了现场。金某承认,逃是因为“心里怕要我赔偿电线杆的损失”。
  一开始在里面的金老板,听到那“嘭”的一声就走出来。当时他看见,一辆车号为浙AL1936的自卸车(即金某的车)停在西边房子的空地上,而空地上有一根电线杆上下断开。金老板回忆,“驾驶员马上上车并驾车往收费站方向逃了,我追了100多米追不上,就记下了车牌号码,回来打电话报‘110’”。后来,金老板又打了“122”。
  而武某驾驶的重型厢式货车当时停靠在事发点附近,就是桥戴线南侧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武某准备给车换轮胎。金某的车撞倒的电线杆正好斜靠在了武某的车的车厢右后侧,下垂的电缆线南北向横挂在桥戴线上。
  金老板在笔录中讲,当时打完报警电话,他就准备“到挂车(即武某的车)西边的路上(即机动车道上)去拦车。因为电线挂下,小车开得过的,大的自卸车或挂车开过来就要钩住电线了”。
  而接下来,在122抢修车往事发地点赶来的过程中,也就是金老板正要去拦车的时候,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安徽人冒某开车经过轮胎店的时候,突然发现“挡风玻璃碎了”。
  原来,冒某驾驶的装载着31.4吨石子的重型货车,也是沿着桥戴线由南向北行驶着,却碰撞上了下垂的电缆线——金老板担心的事情发生了,结果不仅冒某驾驶的车挡风玻璃碎了,桥戴线两侧的电线杆、路灯杆也一下子被拉断了不少;更糟糕的是,断裂的电线杆上的金属扳线钩挂到了正走向自己车的武某的脖子上,致其严重受伤。武某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当我走到花坛边,还没上马路,有一辆货车(红色的)由西向东行驶钩住了垂下的电线……”金老板回忆道,当时货车的力量比较大,把扳线和地面固定的地方拉断了,扳线在力的作用下往东北方向呈圆弧形运动,在运动过程中,和正从修理店走出来准备到自己车旁边去看看的武某的颈部接触,武某马上倒在地上没反应了。“颈部有10几公分长的口子,血流了很多”。
  于是,当天晚上目睹了太多离奇和不幸的金老板又拨打了报警电话。紧接着,两次接警的车都到了。
  事故认定死者没有责任
  “我当时就想,跑得掉跑掉,大不了抓住赔个几千块钱。”金某说。
  “我认为第一次自卸车撞坏电线杆,如果驾驶员不逃的话,我们几个人马上把电线剪断,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情了……我又上去追,就耽误了时间。”金老板是这样看待金某的逃逸的。
  去年12月3日,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交警大队给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其中认定,金某当时驾驶车况不良的机动车,倒车时也没有察明车后的情况,发生事故后逃逸,没有保护现场,也没有及时报警。而冒某驾驶超载机动车,夜间却没有降低行驶速度,没有保证安全驾驶。而武某在事故中没有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认定书》最后认定,金某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作用等同于冒某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金某负同等责任,冒某负同等责任,武某不负事故责任。
  3被告负担6原告的合理损失
  今年年初,武某的父母、妻子以及3个孩子将金某、金某挂靠的运输有限公司、冒某开的那辆车的车主一齐告上了法庭,案由为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要求3个被告连带赔偿包括医药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近38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金某赔偿原告的合理物质损失和精神抚慰金共11万余元,冒某的车主同上,而金某挂靠的运输有限公司对判决金某的那项内容负连带责任。
  萧山区法院民三庭庭长、此案的审理法官杜国良认为,这个案子从事故的前因后果来看的确比较离奇,在他所审理的案件中很少见。“此案当事人交通意识淡薄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就拿那辆逃逸的车来说,如果当时不逃逸,也许赔上几千元就可以把所有问题都解决了。结果他却贪小失了大,经济上吃大亏,道义上受谴责,法律上受制裁。”杜国良认为:“多几个‘如果’,如果第一辆车不逃逸,如果第二辆车不超载,如果各方都有更强的交通安全意识……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故,也不会造成武某死亡的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