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6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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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异性亲密引争议 浪漫之都多数市民挺浪漫
本报记者 汪嘉林 文/摄

  据北京的一项调查表明,有42.3%的被调查者认为“在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行为”属于社会的不良现象。为此,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甘绍平建议制定相关政策来约束这种行为的发生。在杭州,这种所谓的“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行为”也随处可见,那么杭州市民对于这种行为又是持一种什么态度呢?记者昨天在杭州街头做了一番随机调查。
    
  大学生情侣:为什么要掩饰自己的爱?
  说来也巧,记者刚出门便碰上了一对大学生模样的情侣,虽然一旁就是人头攒动的公交车站,但男孩还是亲密地搂着女孩坐在路边,时不时地摸一下女孩的头发,说到动情处便忘我地亲吻一下女孩,没有一丝的尴尬。
  记者原以为面对采访,他们会有些胆怯,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面对记者显得相当坦然。“我们为什么要躲躲藏藏,彼此真心相爱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爱,本身就是一种最美好的感情流露,我们不需要掩饰什么。”男孩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你们毕竟还是学生,而且这里是公共场合,你们觉得这样做合适吗?”记者继续问。“如果有人说,学生因为年纪小还不懂得什么是爱,那么我也要说,现在早已是信息社会了,以前人们在几年中学到的知识,现在可能几个小时就能学到。当遇见情投意合的异性,感觉她将伴随你走过一生,这种机会我觉得是非常难得的,应该紧紧地抓住。至于‘在公共场合的亲密行为’,我觉得这不是一种不良的社会现象,两个人在一起,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真情流露,没什么必要刻意地掩饰。”男孩说。当然,一旁的女孩也十分同意男友的说法。
  但是,旁边的一位60多岁的大妈觉得这种现象十分别扭:“你看看,这像什么样子?年纪轻轻就在马路上搂搂抱抱,我们那时候……”可是大妈的说教并没有引起这对大学生情侣多少重视:“呵呵,每代人的价值观总是不同的,否则社会就不会进步,你走你的路,我们走我们的路。”
  被采访者:街头亲密行为应得到尊重
  午后的庆春路人流非常密集,记者随机选取了三个年龄段的人作为采访对象,结果发现虽然在说法上有些差异,但大家基本认为应尊重他人爱的权利,对这种现象不应该大惊小怪,说三道四,这也决不是什么陋习。
  赵先生,26岁,庆春路某健身俱乐部教练。一说起这个问题他显得比较激动:“我没弄明白一个问题,即‘在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指的是什么?拥抱?接吻?谁能给‘过度亲密’一个明确的定义?这样的现象,其实现在几乎到处都能看见。我的办公室外面,是城市的中心广场,我几乎每天都能看到男男女女亲热的场面,或拥抱,或接吻。从年龄上看,这些人大都是青年男女,有些还是学生模样。说句实话,我看着,心里多少是有一点别扭的。但是,从来没觉得这是‘陋习’,也没上升到传统习惯、民族习惯的高度看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是他们自己的事儿,到了动情处,当众亲热一下,至少也是一种个性张扬,或者是自由表达感情的方式。所以,我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
  而一位在某外贸公司就职的唐小姐以一种玩笑的口吻狠狠地奚落了一番北京的调查数据:“以前去欧洲,在巴黎、阿姆斯特丹这些城市的街头经常会看到男女亲热的场面,觉得跟周围的景致很配,会带了欣赏的眼光去看。好像洋人做起这事儿来,更自然、更合适一些,也没听说有什么人站出来,说男女在公共场合当众亲昵是‘不文明、不礼貌’的行为。当然,这里面有个国情和民众接受度的问题,还有个调查受众的年龄、文化等诸多因素差异的问题。如果接受调查者年龄偏大,估计认为这是‘不良现象’的比例还会大大上升;反之,如果问问那些正在当众亲昵的男男女女,则估计认为是‘良现象’的比例会上升。所以这个调查结果,实在不该拿来说事儿,至少在调查样本的选择上会被人质疑。社会在发展,时代在前进,人们对某些事物的接受程度和看待方式也在改变,多元化社会所呈现出来的世态表象,应该丰富一些才好。人家男男女女当众亲热,不愿看可以不看,昂首走过即可,大可不必上去告诉人家,你们这是不文明行为。人家又没碍着你什么事儿,管那么多干嘛?当然,如果其中一位如果是你的丈夫或妻子,则另当别论。希望不要看到胳膊上戴着红箍儿的老大妈满大街喊:嗨嗨,说你们俩呢,回家亲热去!”
  另一位被采访对象是一位50多岁的老新闻工作者朱先生。他认为:“这种事儿本来就没什么可说的,情侣总难免有真情流露的时候,这种场景在一个城市中出现是这个城市文明程度到了一定境界的表现,是一种‘美丽的行为’。至于‘陋习’、‘不文明’现象这种说法,我觉得很可能是说这话的人心态不正。”
  专家意见:道德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浙江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王坤。王坤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这种所谓的“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行为”将越来越多地被认可。“道德,决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改变。例如,多年前,青年男女谈恋爱,在大街上牵个手有可能都会被认为是大逆不道,是‘不要脸’的行为,而放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中这种说法显然是十分可笑的。”
  王坤还认为,如果真的要出台什么政策对这种“公共场所异性间过度亲密行为”加以约束的话,也很不现实。“这种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首先如何认定是‘过度亲密行为’?牵手算不算?揽腰又算不算……其次,证据如何取得?看到就算还是要用相机拍下来?所以一系列的问题都说明要出台这样的政策是十分没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