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盒里揪出大“蛀虫”我省近半殡葬服务管理单位发过“死人财”通讯员 范跃红 王朝阳 本报记者 仇健
本报讯 永康市殡葬管理所原所长池靖杨因贪污100多万元骨灰盒管理费等“死人钱”,近日被金华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是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在殡葬系统查处的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贪污案。 2001年上半年,身为永康市殡葬管理所所长、殡仪馆馆长的池靖杨,与福建德化一家陶瓷工艺厂负责人郭某商定,以单位需要开支为名,按双方认可的结算价由该厂向永康市殡仪馆供应骨灰盒,并按结算价上浮一倍的价格签定了合同。随后,永康市殡仪馆以合同价与郭某结算货款,郭某则将多收的合同价款的一半返还给永康市殡仪馆。池靖杨再以利润返还和代销费名义,将合同价款的15%至20%交到殡仪馆食堂、工会账户,其余的返还款则被他占为己有。直到池靖杨被捕,郭某共与永康市殡仪馆结款7次,结得货款100万余元,池靖杨从中侵吞了29万多元。此后,池靖杨又如法炮制,提高合同价格,侵吞东阳、景德镇等多家骨灰盒厂家的骨灰盒返还款73万余元。 去年6月15日,永康市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依法对池靖杨立案侦查,案发后,池靖杨及其家属退出赃款88万余元。同年底此案侦查终结后依法移送金华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3月14日,金华市中级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以贪污罪一审判处池靖杨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对此,池靖杨没有上诉。 记者从省检察院了解到,从2001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在全省殡葬系统查处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多达40余件,涉及全省近半数的殡仪馆、公墓等殡葬服务单位和殡葬管理单位,被告人中不少是“一把手”。而这些职务犯罪大多与骨灰盒等殡葬用品有关,如收受供应商的“回扣”、贿赂及贪污、挪用“回扣”等等。对此,办案检察官一针见血地指出,殡葬行业的垄断经营乃是最直接的诱因。2001年5月,浙江省殡葬协会也曾下发《关于加强行风廉政建设的紧急通知》,提出对殡葬用品的采购要实行招标等“阳光制度”,但遗憾的是这些制度在一些地方未能得到完全落实,以致近两年来,我省殡葬系统职务犯罪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居高不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