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1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破坏森林资源 面临重拳打击
董峻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从4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企业法人和单位法人以及政府部门利用职权违法占用林地(湿地)、毁林开荒、超限额采伐、盗伐和滥伐林木、非法收购经营加工和非法运输木材、乱捕滥猎和非法倒卖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要求各地抓紧对2003年以来未查结的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进行一次彻底清理,组成专案组,落实破案责任人,集中力量侦破。同时,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案件实行逐级挂牌督办,限期结案。
  国家林业局专项行动举报电话是:010—84238900。国家林业局副局长雷加富说,当前我国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突出表现在:一是林地非法流失严重。在1999年到2003年的五年间,全国有1010.68万公顷林地被改变用途或被征占用为非林地。二是超限额采伐林木问题突出。1999年到2003年,全国年均超限额采伐的数量高达7554.21万立方米。三是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猖獗。一些不法分子大肆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四是违法运输和经营加工木材屡禁不止。全国每年发生的40多万起林政案件中,无证运输和非法经营加工木材案件高达60%以上。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森林公安机关侦破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对森林公安机关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帮助解决,必要时抽调警力积极参与案件侦破。森林公安机关要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汇报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沟通信息。公安机关各警种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特别是治安、刑侦、交警以及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森林公安机关开展工作。(董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