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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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职能作用构建和谐社会
省委政法委机关全体党员学习胡锦涛重要讲话
通讯员 周政华 本报记者 史诗

  本报讯 3月19日、20日,省委政法委机关党员利用休息时间,集中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浙江法制报社领导班子成员,以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党员干部大会、支部会等多种形式,专题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浙江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实际畅谈交流学习体会,研究提出了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夏阿国、王毅、宋光宝,政治部主任季培军带头参加学习和讨论。
  大家在学习讨论中一致认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紧密联系政法委职能和政法综治稳定工作实际,把胡锦涛总书记对浙江工作的鼓励和期望,转化为进一步干好工作的强大动力。根据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四个走在前列”的要求,在认真总结我省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和县级政法委能力建设等得到中央肯定的成功实践的基础上,对照“走在前列”的要求,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再上新台阶、争创全国领先位置。要把组织实施和深化“平安浙江”建设,作为政法委机关的“牛鼻子”工程,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前列”的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大家认为,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省委政法委要履行好省委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做好深化“平安浙江”、构建和谐社会工作,必须把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教育活动,提高素质、增强本领、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