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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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届“两会”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公正高效为“两院”共同目标
本报记者 陈晓青 徐晓/文 本报记者 王志浩/图

  法院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审案同比上升16.6%
  2004年,全省各级法院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9676件,审结49566件,同比分别上升16.8%和16.6%。突出打击重点,严惩杀人、抢劫、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团伙犯罪,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以黄政祥为首的14名犯罪分子在永嘉、鹿城、余姚等地,结伙杀人、抢劫、强奸,致死4人,抢劫53起,强奸轮奸妇女多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精心审理,严格把关,黄政祥等8名主犯被依法判处死刑,有力地震慑了犯罪。
  强化调节职能 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294.4亿元
  针对经济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2004年全省法院充分发挥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的职能作用,大力加强民商事、行政等审判工作,共审结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249986件,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294.4亿元。
  诸暨民营企业铁鎯电动工具有限公司与浙江祥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债权转让纠纷一案,标的额达1.2亿元,双方的经营活动深受影响。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一审中,认真审查合同,对争议条款作出合理解释,并七次主持调解,终使双方达成继续履行合同、由被告补偿原告1100万元的和解协议。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了经济发展。
  严肃执法 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2004年,全省法院从加强审判管理着手,对案件的审理和执行进行全程监管,严格监督制约,切实防止权力滥用。针对全省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建立速裁工作机制,扩大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实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注重执行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权运行机制,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苏浙边界水污染损害一案,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定江苏吴江21家印染企业支付我省秀洲、嘉善51户养殖户789万元赔偿款。此案当事人多,社会影响大,且被执行人均在省外,双方抵触情绪严重,执行难度很大。省高级人民法院会同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制定方案,几赴江苏,争取当地法院及政府的支持,做好当事人的疏导教育工作,终使此案妥善执结。
  践行司法为民 办结上访案件占总数98.6%
  2004年,全省法院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大力抓好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先后制定工作方案、涉法上访案件审理报结标准和检查验收意见。各级法院把案件落实到人,并责成相关领导负责,确保按期完成。
  周金兰离婚案,因其财产分割要求未得到满足,二十年来一直上访不断,双方当事人均已年过八旬。在集中处理中,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动和他们的子女及原工作单位联系,多次上门做工作,妥善化解了纷争。案件处理后,周金兰老人表示不再上访。
  夯实工作基础  狠抓队伍建设
  2004年,全省法院紧紧抓住中央、省委高度重视法院基层建设的良好机遇,全面推进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各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工作指导,尽力为基层建设服务,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以及人、财、物保障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做到把功夫下在基层,把成效体现在基层。全省法院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建设格局。同时,坚持逢进必考、择优录取,严格把好进人关。

  检察院

  查办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105件
  反腐败一直是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2004年,全省检察机关重点查办发生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的犯罪大要案,以及其他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犯罪金额大、影响大的案件。去年全省检查机关共查办贪污贿赂在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在10万元以上的大案729件,其中100万元以上的案件49件,同比增加32.4%。查办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390件,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犯罪案件105件,厅级以上干部犯罪案件4件,要案数同比增加29.8%。查办拉拢腐蚀干部、危害严重的行贿犯罪嫌疑人219人。
  查办杨秀珠特大贪污、受贿一案,去年取得新进展。省人民检察院又深挖查实了杨秀珠新的特大受贿犯罪事实,挖出了帮助杨秀珠贪污1100余万元的温州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高云光等四人,并提起公诉。高云光等四人现已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在查办杨秀珠案件中,检查机关还发现窝案串案,其中包括省打私办原副主任周克、省建设厅原助理巡视员谷远松,以及温州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原局长腾德寿等10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受贿犯罪案。
  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171件
  2004年,全省检察机关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力度。共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1件,同比增加13.2%。其中,徇私舞弊案19件,滥用职权案79件,玩忽职守案62件,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案8件。
  2004年渎职侵权典型案件有,湖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原主任赵建伟滥用职权,造成142万余元国有财产损失;泰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局长毛方持、副局长陈盛飞玩忽职守,致使该县一些企业大量生产销售伪劣婴幼儿奶粉造成婴幼儿死亡案等。
  深挖查办隐藏在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59件
  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是创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全省检察机关以惩治司法腐败为重点,把对诉讼活动的监督职能与对职务犯罪的侦查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对司法腐败案件的查处。2004年,全省共立案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59件。
  在查办的司法腐败案件中,典型的案件有,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原庭长潘鸿斌滥用职权、受贿14万余元案;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消防大队原大队长郭引骞受贿16万元案;南湖监狱狱侦支队原副支队长吴军徇私枉法案等。
  防止纠正以罚代刑案件710件
  2004年,省人民检察院主动牵头会同省公安厅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4家行政执法机关联合下发规范性文件,在全省建立起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以罚代刑。重点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该立不立案件进行监督,防止和减少有罪不究。全省共监督侦查机关对710件该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作出了立案侦查的决定,其中提起公诉后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34人,同比增长88.9%。
  绍兴县湖塘酿酒厂生产、销售“叶万源”陈年黄酒被中央电视台曝光后,绍兴市县两级检察院迅速派员赴现场调查核实,并向公安机关发出立案侦查的检察建议。之后,汪柏根等4名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人员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监督,公安机关依法办案,立案查处了9起生产销售有毒虾仁的案件。
  开展7个贴近群众的专项行动
  依法治国、依法治省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使执法办案紧贴群众。针对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先后开展了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此类案件59件67人;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纠正此类案件15件;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办理涉法上访案件1186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查处案件28件;开展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检查清理;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7个专项行动。
  扩大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加强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外部监督。2004年,全省已有95%的检察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已对84件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后拟作撤销案件或不起诉处理决定,以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案件,进行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