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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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风集团董事长柴云健昨天听审
公司高管挪用资金现象突出 法人治理结构形同虚设
本报记者 陈晓青 通讯员 范跃红 林剑

  本报讯 昨天上午,浙江健风集团董事长柴云健站在临海市法院的被告人席上接受审判。检方指控他利用担任临海市源水供给有限公司董事的职务便利,挪用该公司资金50万元,构成挪用资金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经过近一天的庭审,法庭宣布将择日对此案作出判决。
  今年48岁的柴云健不仅是当地知名的企业家,还是台州市政协常委、浙江省工商联常委。据临海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1996年3月25日,总部设在杭州秋涛路的浙江健风集团与广东中山华港工贸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临海市源水供给有限公司,浙江健风集团占60%股份,华港公司占40%股份,由柴云健的妻子出任董事长,柴云健为董事,华港公司方面只虚挂副董事长一职。该公司成立不久,柴云健见水供应有利可图,又与自己的亲戚朋友柴某某、王某、杨某某成立了临海市健风净水公司。
    1997年5月6日,源水公司引水工程正处于建设期,柴云健未经董事会和股东会议决定,利用自己的董事(实际履行董事长职责)的职务便利,指使时任源水公司副总经理的周某,将源水公司的50万元建设资金划到临海市健风净水公司,用于健风公司验资注册资金。2000年此笔款转为浙江健风集团对源水公司的长期负债。
  记者从检察机关了解到,近年来,国内各类公司高层管理者挪用资金类案件频发,仅今年1月份,全国就有11名上市公司高管落马,其中有半数涉及此类犯罪。前不久,伊利集团高管集体挪用资金3亿元被立案侦查,更在国内外引起一片哗然。据检察机关有关专家分析,公司高管挪用资金案高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这些高管法治意识淡薄,视《公司法》为儿戏,董事会、股东会议、监事会等形同虚设,全由董事长一人说了算。象本案中柴云健更是让自己的妻子任董事长,自己名为董事,实行董事长之职,董事会中又多为自己的亲戚朋友,对他来说,挪用公司的资金就像掏自己口袋里的钱一样方便,根本不受制约。为此,法律界和经济界人士普遍认为,应严格依照《公司法》规定,治理公司结构,完善现代企业法人制度,而依法加强对公司高管们的监督更是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