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17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他把租车行典当行当成银行
朱一红

  频频租车 租赁公司业务忙
  2004年11月15日,一个衣着光鲜的男青年步入了东阳市双岘路某汽车租赁公司的大门,这人就是东阳人厉国盛。他与公司职员讲,要租用一辆本田飞度轿车,租期10来天。在一番交谈后,厉国盛拿出了身份证、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及1000元押金。合同签毕后,公司以每天250元的价格将一辆蓝色本田飞度轿车租给厉国盛,并将汽车行驶证、保险证交给了厉国盛。
  转眼到了12月27日,租车期已满,厉国盛打电话到该租赁公司,称那辆本田飞度车被一个客户开走了,他想再租辆车。公司人员对此未存怀疑。不久后,厉国盛来到该公司,很守信似地交了先期的租车费用,而后又和工作人员重新办理了一辆牌号为浙GN36XX的银灰色东南菱帅轿车的租用手续。
  2005年1月18日前后,厉国盛第三次前往那公司租车,称那辆东南菱帅被一个朋友借走开到嘉兴去了,所以要再租一辆。因为有前两次租车的“交情”,厉国盛很顺利地租到了一辆牌号为浙GN40XX的东南菱帅轿车。当然,在拿到车钥匙之前,他也没忘交清前两辆车的租车费用。
  爱慕虚荣 租车典车好潇洒
  厉国盛租车并不是头一遭,早先他就有过租车的经历。
  2004年5月以来,厉国盛看到许多人开上了小轿车,感到面子上很过不去。为满足虚荣心,早先已考到了驾驶证的他也决定租一辆轿车开开。后来,他在朋友的介绍下,以每月5000元的价格向王某租了一辆普桑轿车,讲好是租到过年。为此,厉国盛一次就付给了王某2万元租车费,尚欠的数千元日后再给。
  对于收入并不固定的厉国盛来说,他根本就没有更多的钱可供自己“潇洒”。
  2004年11月初,厉国盛的妻子生孩子,花了1万多元钱。平时就在岳母家两千、三千借钱的他实在不好意思再向岳母家借钱了,怎么办?厉国盛想到了将那辆普桑轿车开去典当,以解燃眉之急。
  打定主意,厉国盛就开着那辆普桑轿车到吴宁西路某寄售店,编织了一个车主是自己亲戚急需用钱的谎言,如愿以偿地拿到了数万元钱。
  拿到了那笔钱以后,厉国盛着实“神气”了一回,他不仅还清了一部分债务,还好好地在饭店里吃了几顿。他根本没去想期满后如何到寄售店里把车取回。
  为保面子 陷入深渊难自拔
  寄售店里一个个催交利息的电话不断,厉国盛再也坐不住了,他决定冒一回险,把目光盯在了汽车租赁公司上,也就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当然,这3辆轿车都开进了吴宁西路的同一家寄售店。
  2004年11月22日前后,厉国盛在寄售店里的那辆普桑轿车当期已满,所以他就从汽车租赁公司租了辆本田飞度开到寄售店,扣去费用还得到数万元。他拿这笔钱付了租车费用利息外,取走了那辆普桑。
  到了12月11日,本田飞度车的当期到期后,厉国盛又开着那辆普桑到寄售店,除去利息5000元,还拿了15000元。
  这些钱到手,厉国盛又是交利息、付租车费、住宾馆吃住,又是还债,很快就见了底,所以他又策划了继续的租车骗局。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厉国盛在汽车租赁公司骗得第三辆轿车欲典当到另一个寄售店时,被警觉的店主发现破绽,慌乱中厉国盛逃之夭夭。店主报案后,警方根据车辆线索,将厉国盛抓获归案。
  刑释归来 凭借假证再疯狂
  厉国盛,30岁,东阳市江北街道渔晚村人。1996年他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2003年3月刑满释放。
  据厉国盛交代,他当初在租用汽车租赁公司第一辆本田轿车时就未存好心。他那次在租车过程中,趁工作人员不注意时,有意在办公桌上拿了一张楼某的身份证复印件。
  在此后的日子里,他之所以能够顺利地将车换成钱,完全“得益”于那张身份证复印件。他凭着“楼某”的身份证复印件,以楼某名义做了几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而后他又自称是“楼某”的亲戚,持着“楼某”的证件骗过寄售店老板,将车换成现钱。
  近日,厉国盛因涉嫌诈骗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朱一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