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31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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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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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盗掘古墓案发判了重刑
马椿寿
1月28日,盗掘古墓葬的龚来权被上虞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零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上虞市丰惠镇屈华村村民龚来权于2003年4月12日和14日,纠集方某、顾某先后在该市上浦镇大湖岙村、石浦村山上挖掘了两具汉代古墓葬,窃得国家三级文物四乳禽兽青铜镜1件及一般文物原始瓷篮、瓷罐、瓷钟等。后两同伙被抓获,而龚逃走。直至2004年10月,龚来权被杭州警方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