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女生报名去兼职 不料要做三陪女
冯志卿

  1月24日,女大学生吴莉莉(化名)去某俱乐部兼职,在交纳400元“制卡费”后,她却发现工作是三陪。该女生报警后,1月26日下午,大钟寺派出所民警和北下关工商所执法人员前往该俱乐部调查。
  吴莉莉今年21岁,刚在北京参加完本年度研究生考试。24日上午,她在某青年周刊上看到“金鹏阁俱乐部”招聘高级商务公关。当天下午,她根据广告上的地址,在中关村数码大厦B座603室找到该俱乐部。
  吴莉莉称,一名姓王的女负责人告诉她,俱乐部将会把她介绍到五星级俱乐部,陪客人唱歌、喝茶,一小时可得到500元优厚小费,但因为是高级场所,需交400元的制卡费,只有刷卡才能进入。当天下午,吴莉莉交纳了400元费用。吴莉莉称,晚上7时,俱乐部一名姓赵的经理问她愿意坐台还是出台,“他说,出台就是陪人睡觉。”吴莉莉说,自己随后被赵姓男子带到永定路一个小歌厅。看到一切都与许诺不符,吴莉莉表示拒绝这份工作,并索要400元制卡费,但遭到拒绝。
  吴莉莉向警方举报后,派出所民警和工商所执法人员赶到中关村数码大厦B座603室,将俱乐部的二女一男带走询问。
  26日晚8时,记者联系上金鹏阁俱乐部的业务经理赵先生。对于吴莉莉指称被骗的说法,他说:“说白了,她应聘的就是小姐……只是地方没安排好。”他同时否认曾收取吴莉莉的费用。(冯志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