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月28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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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附近一月失了100万
义乌警方称:一些银行安防有漏洞取款人千万要当心
通讯员 陈正明 本报记者 朱兰英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义乌警方获悉,去年12月21日至今年1月20日,义乌市发生抢夺银行取款人案件7起,利用自动取款机作案5起,案值近百万元。义乌警方负责人认为,不少银行在安全防范上管理不力、安全措施不落实、服务不到位。
    1月25日上午10时40分,李某从建设银行义乌市支行孝子祠分理处提取的30万元现金,被两名骑摩托车的歹徒抢走。而在3天前,一名女子在稠州城市信用社桂林分社取了11.45万元,被人尾随后夺走巨款。短短1个月,义乌发生7起抢夺银行取款人案件和5起利用自动取款机盗窃案件。
  义乌警方对这些案件进行分析后认为,金融网点疏于防范客观上为这些案件的发生埋下了安全隐患。比如李某在取出30万元后,银行临柜工作人员没有对李某作出安全防范提示,也未向其发放安全提示卡;大堂保卫人员同样没有提醒李某,更没有护卫陪送。
  针对案件多发的情况,义乌警方对全市金融网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一些网点门前的监控装置安装位置不对,摄像镜头覆盖的范围很小,清晰度不够,有的监控则干脆“罢工”;反“两抢”提示牌的位置普遍放得不醒目,个别银行甚至因各种原因不愿意摆放提示牌;银行工作人员对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和防抢、防爆应急预案不够熟悉;部分自动取款机未安装电视监控和报警装置,银行方面对自动取款机的巡查力度不够。
  据介绍,案件发生后,义乌警方两次召开金融单位负责人紧急会议,通报了案情,要求银行方面加强监管,对储户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最大限度防止此类案件的发生。同时,警方再次提醒储户,资金流动尽量通过银行账户,最好不要直接用现金进行交易。到银行存取款要两人乘车同行或向保安公司雇请保安,尽量不要单人步行或骑车前往。驾驶汽车取款时,途中及上车前要注意观察周围可疑人员的动向,发现匪情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