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3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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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爷”睁着眼乱卖地 规划局闭着眼瞎审批
瑞安塘下大厦渎职案一审4人领罪
瑞法

  本报讯 瑞安土地、规划部门4名干部违规操作,致使占地近10亩的塘下大厦成了违章建筑。12月27日下午,瑞安法院对这起渎职案作出一审判决,该市原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王木春、地产交易所所长颜道坤、规划局副局长李道义、胡允岸4人均领了罪。
  1999年12月10日,浙江商城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房开公司)与塘下赵宅村委会签订了地块出让协议书,将赵宅村委会主办的汽摩配城约10亩土地出让给房开公司兴建塘下大厦。2000年1月26日,原瑞安市计委批准该项目占地11380平方米(约17亩)。随后,房开公司做通土地局副局长王木春和所长颜道坤的“工作”,将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让手续放在地产交易所办理。同年5月,王、颜明知塘下大厦用地不符合规划要求,仍将出让给汽摩配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划拨土地使用权直接予以办理转让、出让手续。在非法办理过程中,颜、王分别收受贿赂20000元和5000元。
  同年12月和次年3月,当时担任规划局副局长的李道义和胡允岸,在明知房开公司还不具备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条件的情况下,违反法律规定,先后批准同意先发放塘下大厦“基础”部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整个工程规划许可证,使得该大厦得以启动兴建。法院还查明,李道义在2002年担任瑞安市安阳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期间,收受贿赂5000元。
  检察机关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为名,对王木春和颜道坤提起了公诉。经审理,法院认为公诉机关认定本案的土地出让金损失240余万元证据不足。但鉴于4被告人的违规审批导致塘下大厦的违法兴建,至今无法通过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而认定4被告人构成滥用职权罪,判处颜有期徒刑1年6个月,王和李有期徒刑1年,均适用缓刑,而胡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免于刑事处罚。(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