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8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十版:看法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权威部门答疑
本报记者 陈卓

  近日,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就110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问:我省什么时候开始开通110?情况怎样?
  答:1997年我省110开通,全省每月报警约2万次;1998年每月约10万次;目前每月约110万次。
  问:绍兴110事件暴露出什么问题?
  答:非警务范围占用110线路资源的现象在全省都十分普遍。整个浙江省76个报警服务台却只有550个专业民警。仅今年10月,全省110无效接警量占60%。如果大量非警务范围的出警让有限的精力无法用在刀刃上,势必会弱化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能。绍兴市公安局主动明确告诉公众什么情况下要拨110,什么情况下不应拨110,是一种正常的警务公开,对更充分地发挥110的社会功能尤显重要。
  问:据了解,公安部去年下发了《110接处警工作规定》,对接处警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具体范围是哪些?
  答:《110接处警工作规定》第14条,明确规定了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一)刑事案件;(二)治安案(事)件;(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第29条明确规定了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问:我们怎么来看无效接警多的现象?有何对策?
  答:这一方面说明大家对110的认可和信任,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一种依赖性。有些公民一遇到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就打110求助,还有一些公民因不清楚报警范围也打110报警电话。110的第一职责是打击和防止犯罪;同时,要坚持“执法为民、热情服务”,受理“急、难、险、重”的社会求助,仍然是义不容辞的职责。
  我省正在进行立法调研工作,希望通过法律来规范110的出警。有关专家认为,目前很多求助,单靠公安机关很难解决,如处置有关水、电、煤气等突发事件,需要相关部门协助处理。亟需尽快建立和完善包括110在内的、由政府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社会化公共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