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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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版: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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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瑛上法庭为自己辩护
孙思娅
歌手朱明瑛因拖欠物业费和水电费,被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11月29日上午8时40分,穿着黑色上衣的朱明瑛在律师的陪同下走进法庭。
北京建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称,朱明瑛无故拖欠物业费及水电费等7835.61元。
法庭上,坐在被告席上的朱明瑛亲自作了辩护。她称不交物业费并非故意拖欠,而是由于建国物业公司进驻时没有征求业主意见。朱明瑛称,建国物业是想利用她的名人效应,来带动其他业主交费,“他们曾找到我,恳请我在诉讼中败诉,我当然不会答应”。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孙思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