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6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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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一干部挪用公款210万豪赌
挪用的移民款、自来水款等被其输个精光检察机关已对其批捕
叶珍华

  本报讯 青田县人民检察院近日对挪用公款200多万元用于赌博的青田县高湖镇党政办主任兼出纳陈某以涉嫌挪用公款罪作出了逮捕决定。
  侦查机关初步查明:陈某2001年11月开始任青田县高湖镇出纳,2003年兼任镇党政办主任。2003年3月左右,该陈开始迷上赌博。刚开始时,他只是小额零星地搞搞。从2004年8月份开始,已经不再满足小打小闹的陈某把黑手伸向了高湖镇政府公款,采用开大额现金支票,支付部分小额款项的办法,挪用公款进行赌博。截至案发,陈某挪用高湖镇政府账户785334.91元、高湖镇移民办账户788626.57元、高湖镇政府独资公司青田兴湖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账户435666.96元、高湖镇自来水专户99796元,共计210多万元公款被他输个精光,造成国家财产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让人触目惊心的是,就在中央9月份下发禁赌文件的同时,该陈最大一笔一次就从镇政府户头支出28.56万元,携款前往温州豪赌,结果血本无归。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侦查之中。(叶珍华)
    
  背景链接
  对参与赌博活动的党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今后,凡是参与赌博的领导干部,要一律予以免职。典型案件,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以警示教育党员和干部。
  ——摘自2004年9月3日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