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9日,星期五(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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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份以来全省抢夺案件高发
省公安厅预警:留神“飞贼”
通讯员 谢佳 陈晓燕 本报记者 朱兰英

  本报讯 省公安厅指挥中心昨日发出预警:今年8月以来,我省抢夺案件比去年同期增加11%左右,而且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眼下又到了岁末年关,正是抢夺案高发之期,警方提醒群众外出要注意防范。
  抢夺储户和飞车抢夺案件剧增
  
在发生的所有抢夺案件中,跟踪抢夺银行取款人员案件、飞车抢劫(夺)案件的所占比例和上升速度都引人瞩目。8月以来,发生在银行储户身上的抢夺案件有766起,同比上升40.6%,占总数的11.4%;飞车抢夺案件4252起,同比上升21.9%,占总数的63.2%。11月10日中午,李先生在义乌市中国银行某营业处附近,被两名同乘一辆摩托车的男子夺走一只黑色塑料袋,内有人民币10万元。
  9月30日下午,台州市黄岩区的赵女士从建设银行取出现金,在自备车旁开车门时,被一个事先守侯在那里的歹徒抢走现金16万元,犯罪嫌疑人黄某被当场抓获。
  暴力化倾向严重大案明显增多
  
据警方介绍,抢夺案件的暴力化倾向日益严重。在这些抢夺案件中,共发生62起抢夺致人伤亡案件,致1人死亡、62人受伤,分别比去年同期上升100%和5%。另外,抢夺案的涉案金额也呈快速上升态势。
  8月以来,一次性被抢现金在10万元以上的抢夺案件就有22起,涉案金额共达273万,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59.1%和56.1%。
  无良老外也成案犯
  
继外国人以购物、兑币为借口实施盗窃后,我省部分地区又出现了外国人抢夺案件。11月9日下午,三名外国男子驾驶一辆轿车在永康石柱镇某加油站加油时,以换取1998年版红色100元面额的人民币为由,从工作人员皮包里抢夺走人民币4000元后逃跑。
  据省公安厅刑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抢夺案件以其作案手段张扬、侵害数额巨大、危及人身安全、较难抓获和认定犯罪嫌疑人等特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群众安全感,影响十分恶劣。警方表示,近期将进一步织严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通过增强金融网点等的有效防范,尽可能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