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16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红颜反目掀翻人事局长
汪文汉

  孟庆云,在湖北省谷城县可是一个家喻户晓、妇孺皆知的人物。在谷城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职位上任职长达12年的他,终因贪污受贿而锒铛入狱。近日,孟庆云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法院审理认定,自1998年6月至2003年4月,孟庆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受贿22起,受贿金额14.7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自2000年9月至2003年1月期间,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上账,虚列支出等手段贪污作案5起,贪污金额达4.5万余元,除他人分得部分外,个人实得赃款3.7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孟庆云还有40余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发后孟庆云贪污受贿赃款已全部被追缴。
  一个科级干部短短十余年间敛财达百万元之巨,令人不可思议。

  一起财产官司牵出腐败大案    
    2003年春节期间,一个神秘的身影频频出没于湖北谷城、福建厦门两地间。他就是谷城县人事局局长孟庆云,此时他正在为一官司忙得焦头烂额,这起官司关系到几十万元财产的归属问题!
  此前,孟庆云向厦门某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诉请法院判令厦门某单位职员孙燕返还人民币37.5万元,美金1000元;偿还代垫养老金人民币8424元。
    4月11日,孟庆云又向襄樊市公安局控告孙燕“诈骗”,要求追回被“骗”钱物。
  孙燕何许人也?竟惹得孟庆云费那么大的心思。原来她是孟庆云前妻的表妹,在厦门工作,2000年9月,孟庆云的前妻吴某因病去世,孙燕赶到谷城奔丧,在此期间,孙燕与表姐夫产生了感情,半个月后两人就同居了。
  此后,两人虽远隔千里,但经常电话互诉衷肠,进而双方商定在厦门购房。从2000年11月开始,孟先后分3次给在厦门的孙燕电汇人民币47.5万元,邮寄电脑、微波炉等物,另交孙燕美金1000元。此外,孟庆云还专门给孙燕补交了8424元的养老保险金。
  但不久,孟庆云经人介绍,认识了襄阳区某局副局长杨琴,并很快和杨琴喜结良缘。
  孟庆云和孙燕翻脸后,孟庆云多次向孙燕索要财产,孙燕以炒股被套为由仅退孟10万元人民币。
  孟庆云当然不会善罢甘休,在多次催讨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孙燕告上法庭,于是便出现前文所述一幕。
  你无情,我也无义。孙燕想,你凭什么拥有如此巨额财产,你以前吹嘘的那些事情难道都忘了不成?于是,孙燕愤然举报。举报信引起中纪委和省纪委的高度关注,由此揭开一起贪污受贿的黑幕。
    首次收钱想到权力换来好处
  据孟庆云交待,第一次收礼是在1998年,当时,谷城县人事局决定建人才市场综合楼,谷城县城关镇人陈某听到这个消息后,趁春节拜年向孟提出要求承建这个工程,并许诺给予好处,孟庆云即表态同意。
  陈某接到了工程,又靠上了人事局这棵大树,自然对孟感激不尽。当年端午节前的一天晚上,陈某到孟家登门拜访,送上了2万元钱的红包。
    1998年到2000年,陈某为了及时结算工程款,先后6次送孟现金4.7万元,孟都一一笑纳。
    1999年秋,人事局利用新建的人才市场综合楼投资了伯乐苑酒店。2000年初,通过关系,邓某被聘为该酒店经理。为感谢孟的关照,邓某到孟的办公室送给了孟3000元现金。接下来的两年,邓某以拜年为名,共送给了孟现金近2万元。
    2002年下半年,人事局决定在城关镇康乐路兴建职工住宅楼,谷城县北河建筑公司装饰分公司经理刘某闻讯后与建筑公司经理王某几次找到孟庆云,经孟同意后,双方签订了联合开发协议。2003年4月的一天晚上,刘某、王某在谷城县“劳动宫”酒店宴请孟庆云,饭后,王某将事先准备好的2万元现金送给了孟庆云。
  一旦悟出权的“魅力”,孟庆云就主动把手伸开了。2000年,孟庆云将价值3620元的“三星”手机发票,到谷城县车桥公司财务上报销。2001年春,孟庆云在襄樊购买一部价值1900元的“松下”手机送给女友孙某,回到谷城后,就到谷城县银纺公司报销了。
    以权换钱感受人事局长“魅力”
  在谷城县流传了这样一个顺口溜:“想工作得找人事局,到了人事局得找孟局,见了孟局得上礼。”这是对孟庆云收受贿赂的生动刻画。
  对孟庆云这样一个大权在握的“一把手”,找他帮忙办事的人络绎不绝。
    1998年春,谷城县机关事业保险局局长魏某为安排其侄女到保险局上班,多次找到孟庆云,孟庆云表示同意接收。同年6月,魏某的妻子送给孟4000元。同年7月,谷城县人事局为魏某侄女办理了招工手续。
    2000年10月,谷城县水利局职工张某找到孟庆云要求调动工作,送了孟2000元现金后,他于第二年的4月份调入县保险局工作。后在孟的安排下,张某妻子也顺利调入谷城县林业局下属单位。张某夫妇为感谢庆云,给孟送了1000元。
    2000年下半年,谷城县统计局负责人邓某为其子安排工作,多次找到孟庆云,孟答应给予考虑。2001年,孟庆云为邓某的儿子办理了聘用手续。后邓某给孟送去现金4000元。
    2001年上半年,谷城县城建局一名负责人找到孟庆云,提出将在城关教管会工作的付某调到人事局工作。同年8月份的一天晚上,付某到孟家中送给孟现金2000元,2001年12月,付某到人事局上班。
  孟庆云“神通广大”,不仅谷城县的人找他帮忙,就是上面的人有事也要找他。1998年春,襄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一名负责人,为亲戚转业安排工作找到孟庆云,送给孟2000元现金,后来亲戚被安排在谷城县政法部门工作。
    2000年下半年,县统计局邓某为其子工作之事,多次找到孟帮忙,孟庆云答应考虑,同年9月,其子被安排到县人事局下属的信息中心当临时工,次年5月人事局为他办理了正式聘用手续。为感谢孟,邓某夫妇到局长办公室奉献了4000元。
  据检察机关公诉材料,从1998年至2002年底,孟庆云先后为近20人办理调动工作,他从中“赚”的现金近5万元。
    公家单位成了“自家银行”
  随着权力的增大,孟庆云的私欲也越来越重,对于在下属单位报销“认为并不是违纪违法,觉得是小事情”。因此,他先后多次为个人、妻子、“女朋友”到企业报销手机等物品。
    2000年7月,孟的前妻吴爱华因患重病在襄樊住院,需要护理,孟即安排人事局下属单位谷城县保险局司机连车带人一起前去帮忙,直到其妻去世,前后共花去各种费用1万元,吴死后,孟庆云委托保险局负责人魏某接待前来吊唁的亲友,在伯乐苑酒店开支的5000多元就餐费全部在该单位“小金库”中报销。他还在下属单位报销其妻药费2万多元。值得一提的是,孟借其妻住院、去世之机,敛财竟达27万元之巨。
    2000年8月,湖北省人事厅组织“专家考察团”赴香港、澳门、泰国考察,谷城县人事局确定由孟庆云及其下属单位保险局负责人魏某参加。魏某在办理出入境护照时,孟庆云对其讲,其子孟涛在家无事,这次考察带他一起出去。于是魏某便将孟涛的费用一并交了。同年12月中旬,考察期间,魏某经手为孟庆云购摄像机一部,并为其子开支飞机票、购“随身听”及衣物等共计上万元。回来后,孟安排魏将上述费用和其他游玩开支费以用餐费冲销,公款“买单”。
    2002年秋,孟庆云为其妻杨某购买价值2400元“非利浦”手机一部。同年12月,孟庆云以给县财政局局长报销手机为名,在本单位报销。
  调查发现,孟以其妻及他人名义多处存款高达70万元,现有债权38万余元,房产两处14万元,实际开支钱物20多万元。截止2003年7月,孟庆云共有财产高达141万余元。能举证并被查证落实来源的为100万元左右,余下40余万元不能讲清其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