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多项行规被列“霸王条款”
  最近,多项行规被消协组织列为霸王条款。其中包括手机信号中断无权索赔,房屋面积开发商说了算,本店商品售出概不退换,电话交费需去指定银行,贵重物品丢失概不负责,医院术前合同推脱责任等等。
  鉴于各级消协对“霸王条款”点评后,并未得到多大回应。中消协称,对拒不整改的企业要转请行政机关处罚。
  无独有偶,最近,浙江商业银行等数家银行首度自行向银行业的“霸王条款”宣战。杭州的消费者申请房贷,不会再被强迫指定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