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8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要闻
改变文字大小:
大
中
小
|
打印
|
关闭
和尚监守自盗 职务侵占获刑
木每子 张妙君
从安徽舒城到天台山国清寺出家的王祖年,在寺内法物流通处门市部销售货物的3年时间里,监守自盗,侵占寺院财物19万元。日前,这名“富和尚”被天台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木每子张妙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