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30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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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一周年
登记简化负面影响显现

卢磊

  今年10月1日是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近日,宁波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卫生局、市计生委召开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一周年研讨会。会上公布了一年来全市婚姻登记数字:从去年10月1日至今年9月底,宁波市共办理结婚登记4.3万余对,离婚登记8000余对,补办婚姻证件1500余人次,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3000多份。新登记条例的贯彻实施已深入人心,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但一些负面影响也初步显现。
    据介绍,目前,全市所有婚姻登记工作人员都实现了持证上岗。婚姻登记基本实行集中登记。新登记条例实施后,婚姻当事人办理手续更加简单便利,但这也对人口、计生、妇女儿童保护等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有专家指出,取消婚姻状况证明后,登记处对婚姻当事人是否有婚史、是否有小孩、有几个小孩以及对个人填写的声明的真实性等情况难以调查清楚,诚信受到挑战;对当事人出示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证明材料难以甄别真假;婚检改为自愿进行后,很少有人到相关医疗检查机构进行婚前体检,这对今后新生人口的素质将带来一定影响;登记手续简化后,许多婚姻当事人不够慎重,办事草率,冲动结婚、离婚的现象有所增多。
    为此,民政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简化登记手续是对婚姻当事人权利的尊重,是国家公权对人民私权干预的减少,婚姻当事人不应该因为法律要求的宽松而把婚姻当成“儿戏”,反而应当更加谨慎。这位负责人还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婚姻信息化建设,尽快开通全省乃至全国联网的婚姻信息查询系统,基本杜绝重婚、骗婚等现象发生。(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