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4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法治视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黄网版主学子居多
专家建议:“打击”“治病救人”并举
赵中鹏

  最近,司法机关连续破获多起开办经营网站、传播黄色淫秽内容的案件。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被批准逮捕的黄网版主居然都是有着大学学习经历、有的甚至还是在大学就读的大学生。
  主角:多出自“好学生”
    开办黄网的犯罪嫌疑人并没有恶劣前科,多是一些具有高学历、高智商的青少年。他们一般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思维缜密,颇有商业头脑。
    曾经被北京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网络传播淫秽物品批捕的苏实坚和苏永角二人就是刚刚毕业于高等学府的大学生。案发后,苏永角的同学刘某知道他的事情感到非常意外,甚至不相信他会做这种事。因为在校期间,苏永角曾是学校“自律会”的部长,曾获得学校的“学习工作奖”。
  目的:只为多挣点钱
    据犯罪嫌疑人刘某交待,他在申请和使用“848484.com”的域名后,开始只是贴一些一般的生活照片和网友交流。后来想利用网络挣点钱,就开始用刺激性图片黄色淫秽图片来吸引访问量,并从中联系一些网络广告。这样就能从做广告的客商那里挣点钱。从2003年9月到2004年6月,刘某为此一共挣了两万多元。
  网民:浏览黄网很普遍
    在大学上学的小高告诉记者,在大学宿舍里上网浏览黄色网站是很正常的,没有人会说什么。据侦查人员介绍,大多数犯罪嫌疑人在有关部门展开调查之前,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以为网络上有点黄色的东西很正常。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告诉记者,学生上色情网站在大学中很普遍。久而久之,学生对这类东西也就麻木了,认为浏览和传播也是很正常的行为,而极少会考虑到已经违反了道德和法律。加上缺乏正确的道德教育和性知识,因而他们极易被网络上的一些不健康内容所左右,也就极易成为网络犯罪的主体。
  专家:处罚应考虑具体情况
    最近,尚在北京市某重点高校就读的大三学生刘某因涉嫌开办黄色网站被批捕后,他所在的高校学院党委两次向公安机关递交书面意见,要求考虑其为在校学生而从轻处罚。
    宗春山也认为,犯罪嫌疑人多是一些刚刚走向社会的青少年,其心理还没有完全成熟,还具有可塑性。司法机关在处罚时,希望能够考虑这些人的实际情况作出适度从轻的处罚和判决。因为我们一方面要打击“黄网”犯罪,一方面还要治病救人。(赵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