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14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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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购物不能成为税管盲区
一旅客状告国税局不作为
周桥蓉

  很多人都在火车上买过东西,但很少有人注意火车上购物是不是给发票。在火车上买了东西但没有拿到发票的郝劲松却较了真。他觉得既然他购物了就应该给他发票,不给,就使他的财产权受到了侵犯,铁道部及其下属的各铁路客运单位就有偷税漏税嫌疑。为此,他以不作为将国家税务总局告上了法庭。
  火车上购物没发票
    郝劲松称,2002年7月31日,他乘坐L613次列车,在车上购买饮料一瓶,交钱后要求列车员开发票,列车员称没有发票。在2003年11月24日乘坐K702次列车时,他再次因为购买饮料要求列车员开具发票,列车员却告诉他“全国的列车都没有发票”。
    后经郝劲松一再要求,列车员才给他出具了一张证明材料:“2003年11月24日,K702次列车售该旅客鲜橙多一瓶,单价肆元整,特此证明。售货人:刘凯。”同时加盖了北京局太原段列车长张燕的专用章。
    虽有了“证明”,但因为不是正规发票,郝劲松此方面的差旅费用就一直未能全部报销。后来,在乘坐不同车次的火车时,他均遇到了“火车”拒开发票的情况,由此郝劲松判断:全国的客运列车都没有发票,铁道部及其下属的全国各铁路客运单位有重大偷税漏税嫌疑,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给他造成了经济损失,使他的财产权受到了侵犯。
  状告国家税务总局已立案
    为此,郝劲松于今年5月18日与朋友一起去国家税务总局举报中心递交了举报材料。但是,在法定的期限内,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回复,由此,郝先生8月8日以国家税务总局不作为向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为了节约成本,郝劲松没有请律师,他将自己出庭参讼。
  火车小生意涉税额巨大
    对于现在这场官司,郝劲松算了一笔账。
    根据铁道部公布的数据:2000年全国铁路客运共输送旅客10.18亿人次。2001年全国铁路客运输送旅客10.5155亿人次。2002年输送10.5606亿人次。2003年输送旅客9.726亿人次。从以上数据取平均值得出铁道部平均每月输送0.85379亿人次。
    据此推算从2000年到2004年5月,中国铁路客运共输送旅客45.25105亿人次,按平均每人次在列车上购买壹元消费品,共计45.25105亿元。按照饮食业营业税率5%计算,国家税务总局就应该征收2.26255亿元人民币。
    郝劲松强调说,仅从2000年到2004年5月就涉嫌如此巨大金额的偷漏税,还不包括2000年以前的数字。
    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4号文件里,由铁道部集中缴纳的中央铁路营业税的具体范围里并没有涉及关于火车上出售的食品、饮料、书刊。
  铁道部:要开发票可去铁路局
    铁道部政策法规司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说,如果旅客要求对自己买的矿泉水、食品等在铁路系统买的东西开具发票的话,只有去所乘坐的列车段的铁路局办理,因为每个铁路局的情况是不一样的。问及买完食品要开发票的规定有没有的时候,她说,“这个我不清楚。”
  中消协:不给发票是侵权行为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咨询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他表示,作为具有服务性质的垄断部门的行为应该是为消费者认真服务的,没有发票可能是真的,但不能因为没有发票而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对于某些垄断部门的不合理行为,我们希望广大消费者都能像郝劲松这样拿起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法学专家:发现税收漏洞是贡献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李占科解释说:每个人要意识到自己不仅是普通公民,而且也是一个纳税人。对于国家的税收政策要支持,在一些盲区里能发现到税收的漏洞,是对国家的贡献。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认为,在火车上买东西,作为消费者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商品提供者索要发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义务。国家是纳税人建立起来的,纳税人有索要发票的义务,也只有这样,国家征税的时候才能有凭有据,有利于国家正常征税。
  社会学家:这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对于郝劲松的举动,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李明具体分析说,郝劲松的行为是积极进步的,现在是中国转型时期,公民观念也需要转型。公民意识的增强,最重要就表现在法治精神的增强。(周桥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