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日上午,嵊州市长乐镇砩前村村民许镇平特别高兴,他家的3层楼房子终于可以封檐了。为了做这7厘米的滴水墙沿,许镇平整整用了7年的时间。 1986年6月27日,长乐镇政府批准许镇平和邻居周菊花在砩前村各建两间3层住宅,1998年6月,两家的主体工程完工,问题也随之出现。两家外墙的间隔距离为前上方18厘米,前下方22厘米,后上方23厘米,后下方27厘米。周菊花家先于许镇平家完工,且在墙头上向墙弄内伸出17厘米的洋瓦。当许镇平准备封檐时,发现空间不够。为此,村委会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对许镇平和周菊花作出了按现有墙弄一半封檐的决定。但许家封好檐后被周菊花敲掉。“我只封了7厘米,还是被他们敲了,这叫什么事嘛。”许镇平摇着头对记者说。 无奈之下,许镇平在2002年7月22日,一纸诉状把邻居周菊花告上了法院。此案经一、二审判决,确定许家可封檐8厘米。但许镇平封好后又被周菊花敲掉。此事先后又经嵊州法院、绍兴中院审理,判令周菊花恢复原状。判决生效后,许镇平于今年6月下旬申请嵊州市法院强制执行。 2日上午,记者在许家看到,在3楼的房顶,3名泥瓦工正在法院执行人员的监督下工作,他们一边上瓦,一边用尺子仔细地量着。“虽然法院判我可以做8厘米的墙檐,可我还是只做7厘米,省得麻烦。”望着快要封好的墙檐,许镇平笑着说道。 |